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08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0 股票简称:平庄能源 编号:2009-028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7月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召开股东会,通过了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提出的《赤峰市经委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让股权并进行股权变更的议案》。为落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平煤集团的权益,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平煤集团公司股权中的31.82%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完成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平煤集团31.82%的股权,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持有平煤集团17.18%的股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享有平煤集团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平煤集团本次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
■
2009年8月6日,平煤集团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本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是平煤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