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相关基金产品
增加转换业务代销渠道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自2009年8月14日起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以上各销售机构增加开通旗下相关基金产品的基金转换业务。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场所
自2009年8月14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相关基金产品的基金转换业务。
二、基金转换费说明
(一)日常转换安排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09年8月14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2、转换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可接受的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具体各代销渠道可接受的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基金持有人转换时或转换后账户中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一次性转出。
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其中招商安泰债券A基金(217003)与招商安泰债券B基金(217203)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4)若同一投资人转换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顺序。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5、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列示的费率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三、业务咨询
1、 开通转换投资业务销售机构及新增开通的基金列表
销售渠道 | 网址 | 咨询电话 | 新增转换基金产品 |
中国银行 | www.boc.cn | 95566 |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代码:217008)、招商安泰股票(代码:217001)、招商安泰平衡混合(代码:217002)、招商安泰债券A(代码:217003)、招商安泰债券B(代码:217203)、招商安心收益债券(代码:217011)、招商大盘蓝筹股票(代码:217010)、招商核心价值混合(代码:217009)、招商先锋混合(代码:217005)、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代码:217012) |
交通银行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代码:217008)、招商安泰股票(代码:217001)、招商安泰平衡混合(代码:217002)、招商安泰债券A(代码:217003)、招商安泰债券B(代码:217203)、招商安心收益债券(代码:217011)、招商大盘蓝筹股票(代码:217010)、招商核心价值混合(代码:217009)、招商先锋混合(代码:217005)、招商现金增值货币(代码:217004)、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代码:217012) |
中信银行 | www.ecitic.com | 95558 |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代码:217008)、招商安泰股票(代码:217001)、招商安泰平衡混合(代码:217002)、招商安泰债券A(代码:217003)、招商安泰债券B(代码:217203)、招商安心收益债券(代码:217011)、招商大盘蓝筹股票(代码:217010)、招商核心价值混合(代码:217009)、招商先锋混合(代码:217005)、招商现金增值货币(代码:217004)、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代码:217012) |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 站:http://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四、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和规则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为准。
3、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五、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放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8月14日起开始办理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与旗下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泰股票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招商安泰债券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日常份额转换业务。
现就开放本基金份额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适用于符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投资者范围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二、份额转换业务
(一)日常转换安排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09年8月14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2、转换份额:本公司可接受的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具体各代销渠道可接受的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持有人转换时或转换后账户中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一次性转出。
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4)若同一投资人转换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顺序。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份额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5)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5、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二)开通份额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81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王行健
2、代销机构:
(1)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2)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3)代销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4)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5)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7)代销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8)代销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9)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代销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 www.guosen.com.cn
(11)代销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2)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13)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133
网址: www.gf.com.cn
(14)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 www.xyzq.com.cn
(15)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16)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60
网址: www.cfzq.com
(17)代销机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8)代销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 www.cc168.com.cn
(19)代销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 www.xcsc.com
(20)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422251
网址: www.pingan.com.cn
(21)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2)代销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三、重要提示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09年5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查询。
3、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和规则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为准。
4、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销售机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