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被评估单位其他应付款中借款只提供了“东湾投资公司”、“东环置业公司”部分委托贷款合同,报告出具日未收到借款函证。本次评估以审计结果列示在评估值中,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确定;
13、其他应付款中对国瑞民和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账面金额123,903,929.37元,审计核实国瑞民和账面金额为112,514,441.13元,差异11,389,488.24元。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此项评估有可能造成评估增值11,389,488.24元。
14、被评估单位未提供职工薪酬的相关资料,本次评估以审计结果列示在评估结果中。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确定;
15、被评估单位未提供应交税金的相关资料,本次评估以审计结果列示在评估结果中,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不确定;
16、预付账款无合规票据、超限额列支利息、原“蓝T项目”税项未清算等事项可能影响委估企业未来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本报告评估结论未考虑该涉税事项的影响;
17、在本次评估中,我们仅就企业提供的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范围进行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账外资产及负债的影响;
18、自由小镇测算的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最终以税务部分清算金额为准,本次评估预测数据不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计税依据。
19、在本次评估中,我们仅就企业提供的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范围进行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账外资产及负债的影响;
20、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国家目前有关规定,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9 年6 月30 日至2010 年6 月29 日有效。
法 定 代 表 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元国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9-030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09 年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
●股东登记时间:2009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下午4:00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09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00到3: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资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⑴ 2009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⑶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贷款3亿元提供保证的议案》;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⑴ 发行方式
⑵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⑶ 发行数量
⑷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⑸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⑹ 锁定期安排
⑺ 上市地点
⑻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⑼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⑽ 决议有效期限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26)及华业地产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 年8 月25 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华业国际中心A座16层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85710735
传 真:(010)85710505
联 系 人: 张雪梅 杜继锋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 月1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 | 议案名称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贷款3亿元提供保证的议案 |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4.1 | 发行方式 | |||
4.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4.3 | 发行数量 | |||
4.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4.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
4.6 | 锁定期安排 | |||
4.7 | 上市地点 | |||
4.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4.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 |||
4.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注4]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二: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
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240,证券简称:华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⑴ 输入买入指令;
⑵ 输入证券代码738240;
⑶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春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贷款3亿元提供保证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4.00 |
4.1 | 发行方式 | 4.01 |
4.2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4.02 |
4.3 | 发行数量 | 4.03 |
4.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4.04 |
4.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4.05 |
4.6 | 锁定期安排 | 4.06 |
4.7 | 上市地点 | 4.07 |
4.8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4.08 |
4.9 |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预案 | 4.09 |
4.10 | 决议有效期限 | 4.10 |
5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 |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4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4.00元代表对议案4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4.01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1,4.02元代表议案4中子议案4.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4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4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4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4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4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⑷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⑸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⑴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⑵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9-031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6月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09 年1-6月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半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9 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9年1-6月 | 2008年1-6月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 | 20,371.23 | 19,578.87 | 4.05 |
营业利润 | 4,906.25 | 3,595.44 | 36.46 |
利润总额 | 4,954.63 | 3,651.18 | 35.70 |
净利润 | 4,031.17 | 2,320.35 | 73.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62 | 0.036 | 73.73 |
净资产收益率(%) | 1.98 | 1.21 | 0.77 |
2009年6月30日 | 2008 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393,930.50 | 354,672.04 | 11.07 |
股东权益 | 203,144.98 | 199,080.02 | 2.04 |
股本 | 64,500 | 64,500 | 0 |
每股净资产(元) | 3.15 | 3.09 | 2.04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009年1-6月公司各项目销售状况良好,其中北京“华业玫瑰郡”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49亿元,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实现销售收入0.34亿元,深圳“华业玫瑰郡”已开始预售,销售率达40%,回笼资金约为2.41亿元。
2、200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1.23万元,同比增长4.05%;营业利润为4,906.25万元,同比增长36.46%;利润总额为4,954.63万元,同比增长35.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31.17万元,同比增长73.73%。
3、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93,930.50万元,较年初增长1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3,144.98万元,较年初增长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15元,较2008年12月31日上升2.04%。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红、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许立超、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立超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6年11月29日召开的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7年11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0号文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1,04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22,62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17,375,000.00元。
截止2007年11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华验字[2007]12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2009年6月30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44201503500059661188 | 50,000.00 | - | 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天通苑分理处 | 0200095819000030115 | 51,807.50 | - | 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
合计 | 101,807.50 | - | - |
注释1: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70万元,系由于律师费用及验资费用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从公司其他账户支付。
注释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天通苑分理处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0200095819000030115),截至2008年3月4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日常业务银行结算,本公司已将此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结算账户,相关信息已在本公司2007年年报中披露。截至2009年6月30日,此账户余额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1、截至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101,737.5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请见下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1,737.5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1,737.50 |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1,737.5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7年: | 20,0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08年: | 81,737.50 |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 | 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0 | 注释1 | ||
2 | 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 | 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40,000.00 | 0 | 注释2 | ||
3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1,737.50 | 21,737.50 | 21,737.50 | 21,737.50 | 21,737.50 | 21,737.50 | 0 | 注释3 | ||
合计 | 101,737.5 | 101,737.5 | 101,737.5 | 101,737.5 | 101,737.5 | 101,737.5 | 0 |
注释2: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项目分三期建设。一、二期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已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二期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已开始预售,目前销售情况良好。项目三期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底竣工。
注释3:根据《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承诺: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全部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项目投资的全部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部分的21,737.50万元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款项的实际支付情况如下:
(1)收购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收购大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支付华业发展公司人民币289,454,721元;项目建设由华盛业公司具体实施,因此按《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披露,将剩余款项110,545,279元投入华盛业公司玫瑰郡项目。截至2009年6月30日,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开发累计支出5.47亿元。
(2)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项目建设由长春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华业公司”)具体实施,因此按《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披露,将400,000,000元投入长春华业公司玫瑰谷项目。截至2009年6月30日,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开发累计支出7.18亿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8年7月7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式暨收购华盛业股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表: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前项目 | 投入募集资金 | 变更后项目 | 投入募集资金 |
收购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 | 40,000.00 | 收购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 | 40,000.00 |
合计 | 40,000.00 | 40,000.00 |
为获得华盛业公司名下的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的开发权,2006年11月8日本公司与大股东华业发展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9,046,406.00元受让华业发展公司持有的华盛业公司91.25%的股权。根据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200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本公司以华盛业公司2006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即人民币 904.64万元,收购华业发展公司持有的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并进一步以增资方式获得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土地使用权。华业玫瑰郡项目预计总投资额8.54亿元,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
因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分局以(深国房龙函[2008]377号)《关于申请进一步明确土地使用权变更方式的复函》,要求华盛业公司的股东(华业发展和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办理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土地使用权。2008年4月28日华盛业公司股东会决定,该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2,175.00万元,由其股东华业发展以其合法拥有的G01020-0186宗地90.99%份额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人民币20,837.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8,103.50万元;股东深圳市龙岗回龙埔股份合作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G01020-0186宗地9.01%份额的土地使用权出资人民币2,063.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711.5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2,715.00万元。
由于出现上述变化,本公司与大股东华业发展公司2006年11月8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因上述变化应当终止,且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所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方式上也需进行调整。
为此,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关于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的投资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收购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其中,以人民币289,454,721.00元收购华业发展持有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收购股权后剩余资金将用于该项目的建设,项目不足资金将由华盛业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变更仅对原定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方式的变更,未对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内容:投资额、募集资金项目预定效益、有关的风险等产生负面影响。
这次变更业经本公司2008年7月7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变更已于2008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除下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差异。
本公司2007年年报披露:截至2008年3月1日,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天通苑分理处(账号为:0200095819000030115)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的开发建设,账户余额为零。为方便公司日常银行结算,自2008年3月1日起,本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天通苑分理处(账号为:0200095819000030115)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结算账户。但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天通苑分理处(账号为:0200095819000030115)账户2008年3月1日对帐单余额实际显示为4,175,924.71元。差异原因如下:
(1)本公司于2008年2月底将剩余募集资金4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银行实际于2008年3月4日支付,由于银行未达导致上述差异;
(2)余额中175,924.71元,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又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1-6月 | 2009年6月30日 | |||
1 | 收购华盛业公司91.25%股权并投资开发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 | 工程在建设中 | 11,670.00 | - | - | - | - | - | 注释1 |
2 | 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 | 工程在建设中 | 23,276.00 | - | - | -1465.29 | 844.26 | -621.03 | 注释2 |
3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注释3 |
注释1:由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工期长、投资大的特点,一般要经过工程施工建设、商品房预售、工程款结算、收入确认几个步骤。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深圳华业玫瑰郡项目目前处于工程建设中,现为预售阶段,可售面积13.12万平方米,截至2009年6月30日已预售5.2万平方米,销售率39%,实现销售3.69亿元,未售面积7.92万平方米,预计可以达到承诺效益。
注释2: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长春华业玫瑰谷项目可售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12.06万平方米取得预售许可证。截止2009年6月30日,已销售面积3万平方米,实现销售1.48亿元,其中结算2.84万平方米,确认收入11,294万元,未售面积27万平方米,预计可以达到承诺效益。
注释3:补充流动资金已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投入后与其他资产形成一体,共同实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这些流动资金的收益情况没有进行单独核算。因此,对于这部分流动资金使用效益无法进行量化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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