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于2009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到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一致通过
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的公告详见2009年8月1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1日
股票简称:家润多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09--002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580号”文核准,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5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0,296,000.00元。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9年7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9)第YA1-0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东塘支行及保荐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专户”), 帐号为800110794488096001,该专户用于公司家润多百货朝阳店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东塘支行开户专户,帐号为 66050154700000576,该专户用于公司友谊商店(A、B馆)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和阿波罗商业广场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当以传真方式通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公司授权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俊旭、黎海祥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25 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帐单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