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9年8月17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16亿元人民币的2009年度第一期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现公告如下:
1. 融资券名称: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2. 本期发行规模(面值):共计人民币壹拾陆亿元(RMB1,600,000,000元)。
3. 待偿还余额限制:发行人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
4. 期限:365 天。
5. 担保:本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6. 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7. 单位面值:100 元。
8. 票面利率: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
9. 发行价格: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百元。
10.起息日:2009年8月19日
11.到期日: 2010 年8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2.到期兑付金额:到期一次性兑付本息。
13.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4.簿记建档时间:2009年8月17日
15.缴款日:2009年8月19日
16.信用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的短期信用级别为A-1,发行企业主体信用级别为AA-。
17.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18.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9.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0.兑付方式:托管机构代理兑付。
2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本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税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2.适用法律:本期发行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