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金滔
知情人士11日向记者透露,如果茂化实华公司竞拍大股东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70%的举办者权益成功,则会使茂化实华公司形成新的大股东资金占用,此举将直接违反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若干问题的通知》(56号文)的规定。目前,深交所和广东证监局正在密切关注此事,督促公司在解决相关问题前,暂停相关交易。
茂化实华7月28日公告称,拟以17960万元受让大股东北京泰跃持有珠海学院70%的举办者权益。
茂化实华2008年7月28日披露的《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70%的出资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泰跃公司对珠海学院存在4170万元资金拖欠,该款项已经连续3年未归还。
根据“56号文”的规定: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以探索金融创新的方式进行清偿,但需按法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
上述知情人士指出,如果茂化实华公司竞拍北京泰跃拥有的珠海学院70%举办者权益成功,则会使茂化实华公司形成新的大股东资金占用,此举将直接违反“56号文”的规定。“目前,深交所和广东证监局正在密切关注此项关联交易,督促公司在解决相关问题前,暂停相关交易。”这位人士告诉记者。记者从有关监管部门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公开资料显示,珠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由北京理工大学与北京泰跃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其中,北京泰跃持有珠海学院70%举办者权益,北京理工大学持有珠海学院30%举办者权益。此外,珠海学院2008年度审计报告和2009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珠海学院净资产值分别为4.68亿元和4.8亿元,均高于此次评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