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2、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全部通过现金方式认购。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 年8月10日在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3L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5日以书面送达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张军委托独立董事张维宾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2008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上海华丽家族(集团)有限公司的情况,编制了《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经公司自查,认为公司已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议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将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0,000万股。
若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通过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底价为人民币13.2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的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根据以下公式进行调整:
除权后发行底价=原发行底价×(公司A股股票除权日参考价/除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除息后发行底价=原发行底价×(公司A股股票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参照经上述公式计算的除权(除息)后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数额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其中80,000万元拟投入苏州华丽家族·太上湖项目二期建设,50,000万元用于收购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预计项目总投资/股权价值(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苏州华丽家族·太上湖项目二期 | 191,529.10 | 80,000 |
收购上海盛大地产持有的弘圣房地产全部股权 | 不超过100,000.00 | 50,000 |
合计不超过 | 291,529.10 | 13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相对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存在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弥补不足部分;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超出部分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协议;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监管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8、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其中,对应的实收资本为765万元,股东借款67562万元。现因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拟将部分股东借款通过增资(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金)形式增加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华丽家族拟将不超过50000万元的股东借款通过增资方式转为上海弘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将上海长春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对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0000万元,并将上海长春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华丽家族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正在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审核及评估工作,本次董事会后,公司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本次董事会所通过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的准备工作,在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03 证券简称:华丽家族 公告编号:临2009-013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10日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