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08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公司定于2009年8月17日开始实施分红派息工作(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请各位股东或代理人持以下证件材料办理分红手续:
1、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山东产权登记公司产权帐户IC卡;
4、 股东身份确认调查表。(需现场领取并填写)。
领取时间、地点安排:
1、8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在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大辛店镇黑岚沟村东)领取;
2、8月18日至8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在蓬莱金创集团公司(蓬莱经济开发区上海路1号)领取;
3、8月25日以后,到山东产权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济南市泺源大街回民小区)领取。
咨询电话:0535-5667630(5667805)
山东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