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发行人债券评级为AAA;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259.62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58亿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见发行公告。
二、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上调电网销售电价标准对本公司的影响
2008年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电[2008]20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网销售电价标准进行上调。《通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为减少电价调整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电价也不作调整。
根据国家发改委后续公布的各区域电网上网电价调整的通知,经核算本公司火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含税,按照2008年电量计划加权平均)比调整前提高17.7元/兆瓦时,增幅约5.2%,并于2008年7月25日公告。这将有助于本公司增加收入,提高盈利水平,有利于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三、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08年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8年8月20日起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元,各省(区、市)电网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价标准依据该地区煤炭价格上涨情况确定。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0.01元至0.025元之间。
公司目前大部分装机为火力发电,属于本次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范围。经核算本公司火电机组平均上网电价(含税,按照2008年电量计划加权平均)比调整前提高19.9元/兆瓦时,增幅约5.7%,并于2008年8月26日公告。本次上网电价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提高收入、盈利水平,保障本期债券的偿付。
四、发行人负债水平偏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的风险提示
截至2009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负债总额为13,022,789万元,负债规模较大,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达81.17%,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是公司近年有较多新建项目投入建设,而当前电力行业新建项目的资本金比例一般为20%,其余80%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本公司较大负债规模和不断提升的债务融资成本致使本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断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截至2009年3月31日,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33和0.29,指标相对较低,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五、2008全年及2009年1-3月盈利状况相对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的风险提示
得益于发电量及平均电价上升等积极影响,本公司2008年实现营业收入3,683,5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3%。但是,由于燃煤价格显著上涨,公司同期营业成本达3,244,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57%,营业成本的增速大大高于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导致毛利率从2007年的28.54%下降至2008年的11.92%,并直接影响了本公司的盈利状况。此外,由于新投产机组停止利息资本化以及借款金额增加使该期间利息支出增加,导致财务费用上升161,343万元,也对本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了一定影响。2008年本公司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7.35%。
本公司2009年1-3月营业收入为85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821,552万元上升3.98%,增幅较小,主要由于发电量同比下降。同时随着煤炭价格的不断上涨,单位发电成本逐渐上升,导致公司2009年1-3月营业成本为724,722万元,较上年同期646,357万元上升12.12%,增加幅度高于营业收入增加幅度,因此毛利率由2008年1-3月的21.32%下降至2009年1-3月的15.16%。公司2009年1-3月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2.02%,其下降趋势与电力行业总体趋势相符。一旦全行业开始走出低谷,公司盈利状况预计将稳步回升。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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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期债券自申请至发行已跨年度,所以在《担保函》中所指的“2008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指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2009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为避免混淆,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均以“2009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代指。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54号”文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分期公开发行不超过6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将根据市场等情况确定各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本期债券的发行为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发行条款为:
债券名称:2009年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主体: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3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品种。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债券认购单位: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09年8月17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利息登记日:2010年至2018年每年8月17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2010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1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兑付登记日:2019年8月17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日:2019年8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息支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以及分销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09年8月1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09年8月17日-2009年8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申购期:2009年8月17日。
网下认购期: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19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482号
法定代表人:翟若愚
联系人:刘岩、吕燕南、高文斌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 号
联系电话:010-88008685、010-88008657
传真:010-88008684
邮政编码:100140
(二)承销团:
1、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翁阳、陈镔、刘云鹤、孙潜、翟骁羿、赵熠、殷怡琦、黄捷宁、史茜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2、副主承销商:
(1)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法定代表人:吴静
联系人:彭志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1412室
联系电话:010-66586567
传真:010-66586575
邮政编码:100140
(2)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李建元、付蓉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成门外大街甲34号泰阳大厦9层
联系电话:010-88657857、010-88657861
传真:010-88657870 、010-88657871
邮政编码:100037
(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第21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人:周宇、易征、杨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2号楼7层
联系电话:010-66276871、010-66276882、010-66276980
传真:010-66276889
邮编:100031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唐诗云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607
电话:010-59355767
传真:010-66553378
邮政编码:100032
3、分销商:
(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声
联系人:郑小平、黄磊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电话:021-68864812、021-68866981
传真:021-61019739
邮政编码:200120
(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周晖
联系人:贺家余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5层
电话:021-68866551
传真:021-68864567
邮政编码:200120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全、杨经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3、010-85130227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大厦25层2512、2513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邵清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滨路750号
电话:021-54653527
传真:021-64376216
邮政编码:200030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汪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60号首钢国际大厦6层
电话:010-82292869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0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