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2009年08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ST秦岭 公告编号:临2009-023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陕执一民字第33-2号、(2009)陕执一民字第3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163,907,763股,持股比例为24.80%)所持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63,907,763股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8月12日,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产生。
特此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