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55号文核准,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英力特”)向截至2009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总股本137,474,400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发行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09年8月12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1,242,32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类别 | 控股股东认购 | 占可配售股 份数量比例 | 股东认购合计 | 占可配售股份数量比例 |
有效认购股份(股) | 9,035,930 | 21.91% | 39,586,732 | 95.99% |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 108,431,160 | - | 475,040,784 | -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公司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1,242,320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公司原股东按照12元/股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股处理办法处理。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09年8月12日(T+5日),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全额现金认购可配售股份总数9,035,930股,认购金额为108,431,160元,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41,242,320股的21.91%。
2、截至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5日(T日)收市,公司股东持股总量为137,474,400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09年8月12日(T+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9,586,732股,认购金额为475,040,784元,占本次股东可配股份总数41,242,320股的95.99%,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故本次发行成功。
3、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本公告见报日2009年8月14日(T+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发行的公司配股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09年8月3日(T-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以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田继生 |
地址: | 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 |
董事会秘书: | 张玉秋 |
证券事务代表: | 马 松 |
电话: | 0952-3689598 |
传真: | 0952-3689589 |
2、保荐人(主承销商):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玮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1层 |
联系人: | 田蓉、杨文花、赵玉宝 |
电话: | 010-68560825、68565907 |
传真: | 010-68565907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