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 人,实到会董事8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贰仟万元(2,000万元),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万元(1,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办理了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的经营与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如下变更:
原经营范围:
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投资管理;按医疗器械注册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拟变更为:
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投资管理;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投资管理;按医疗器械注册证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医药制造、医药经销,投资管理;按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从事保健品的生产;药品咨询、保健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化学品的制造;工业旅游(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09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8月31日上午9时整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哈平路2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审议议题:
1、《关于为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代表;
3、为公司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登记方法:
1、凡在2009年8月2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9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2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2009年8月2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 程轶颖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4675166
传 真: (0451)8467516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霁虹街24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50010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29 股票简称:三精制药 编号:临2009—017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
(1)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2)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
(1)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贰仟万元(2,000万元),本公司为其担保壹仟万元(1,0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贰仟万元(2,000万元);
(2)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办理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为其担保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累计为其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
3、上述二笔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存在不被相关银行批准的可能。
4、以上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280 万元,占本公司2008年度净资产总额的10.95%,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
5、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参股子公司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沈阳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贰仟万元(2,000万元),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万元(1,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二)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昆明北京路支行申请办理了叁仟万元(3,000万元),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其中(一)、(二)项被担保人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该担保行为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2-3号
法定代表人:姜宏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及零售。
注册资本:660万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7,641,429.12元,负债总额31,069,539.94元,净资产6,571,889.18元,2008年净利润34,084.90元。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少数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二) 公司名称: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华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周其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妇女儿童保健用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卫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8,991,371.79元,负债总额48,412,592.53元,净资产10,578,779.26元,2008年净利润150,667.70元。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少数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有权利质押和房产抵押,存在反担保。上述二笔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09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认为上述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尚可,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为该等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日常运作的正常开展,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获利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会议审议同意为辽宁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担其保证金之外的壹仟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同意为云南三精医药商贸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承担其保证金之外的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止,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16,280万元,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5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