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7月29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向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1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具体请参阅公司2009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冠城大通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8月13日,江苏大通与农业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一)《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
2、借款种类: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3、借款用途:购原材料。
4、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5、借款期限:2009年8月13日至2010年8月12日。
6、借款利率:固定利率,即年利率5.5755%。
7、合同生效: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
2、为确保债权人与江苏大通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为债权人按主合同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3、保证金额:被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4、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江苏大通担保金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对外担保73,742.8万元人民币。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