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8月14日上午9: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南大街9号28楼会议室。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姜月高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250,990,08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 人,代表股份136,367,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彭晓琳、纪晓文;独立董事候选人:顾旭芬。
同意票136,367,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监事的议案》。
候选监事:于萍、沙岩。
同意票136,367,8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周丽、戴兴利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09-068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4名,董事邢国珍、独立董事倪长和委托董事姜月高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姜月高先生主持,通过举手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决定聘任纪晓文先生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决定聘任彭晓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决定聘任刘昌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还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公司目前已为此情况作出安排,将尽快督促上述人员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在未取得证书期间暂由董事彭晓琳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ST九发 编号:临2009-069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于志人委托姜月高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通过举手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选举于萍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