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证监局巡检和公司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强化持续监管,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的通知》(上市部函【2008】11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有关媒体报道,于2008年9月开始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下达了《关于要求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琼证监发【2008】272号文,以下简称“《整改通知》”)。
收到《整改通知》后,公司立即成立了由董事长、总经理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整改领导小组,并按照措施到位、责任到人、时限到点的原则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计划》。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整改计划》,现将截至2009年7月31日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改通知》提出的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1、对未披露的由公司控股并实际控制企业——四川椰岛绿洲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椰岛绿洲”),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披露。根据《整改计划》,公司拟将四川椰岛绿洲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做相应其他会计处理。年审会计师在对该公司审计后认为,鉴于四川椰岛绿洲已停业,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和重要性水平,只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无需作合并财务报表处理。公司按照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对四川椰岛绿洲做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
2、对未披露的由公司控股但非实际控制企业——江西椰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椰霖”)、重庆渝海椰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海”)、安徽康达椰岛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康达”),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披露。同时,根据《整改计划》,公司组织销售管理、法务等部门对这3家企业的工商登记进行了清理。
3、对未披露的由公司控股但非实际控制企业——上海兆佳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兆佳”),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披露。根据《整改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椰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兆佳原股东方协商撤销了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兆佳已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目前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4、对与公司无股权和控制关系的上海丰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德”),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说明。根据《整改计划》,上海丰德已向公司出具说明函,证明其划付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证券帐户上的3000万元款项为代股东周兰英和黄集香归还向本公司的借款。上海丰德股东周兰英于2009年4月20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向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借款的全部利息13,950元。
5、对海南齐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齐心”)、上海普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普跃”)、海口锦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锦欣”)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披露。
(二)自查发现的信息披露不完整问题整改情况
1、对自查发现的未披露控股但非实际控制企业——潮州椰岛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海椰贸易有限公司、柳州海椰商贸有限公司、武汉椰岛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椰岛贸易有限公司、湛江南方椰岛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 中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披露。根据《整改计划》,公司组织销售管理、法务等部门对这6家企业的工商登记进行了清理。
2、对自查发现的未披露关联方——北京京椰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椰岛”),公司已在2009年3月31日公告的《整改计划》中予以补充披露。
3、在08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自查发现控股子公司-椰岛(集团)洋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浦物流”)与海南椰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岛工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洋浦物流原总经理徐仕林之女徐红持有椰岛工贸30%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实际控制该公司,洋浦物流原副总经理万幼平持有椰岛工贸15%股权。
4、对公司与北京京椰岛、椰岛工贸、海口锦欣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在4月25日公告的《关于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称“《专项说明》”)中予以补充披露:
(1)公司与北京京椰岛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专项说明》,截至到2008年12月31日,北京京椰岛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0,688,053.00元,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8,118,532.17元。
(2)公司与椰岛工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专项说明》,截至到2008年12月31日,海口椰岛工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7,378,063.34元。
(3)公司与海口锦欣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专项说明》,截至到2008年12月31日,海口锦欣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85,700元。
二、关于应收款项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整改计划》,公司成立了由法务、审计、销售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参加的清欠小组,专门负责酒类逾期应收账款的清收。目前,对帐、确认债权、发律师函追索等清收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正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通过司法程序追讨无法通过正常程序收回的欠款。截至本报告公告日,公司已通过司法程序向贵阳椰岛、柳州海椰、广州海椰等3家经销商追偿欠款。其中,柳州海椰与公司达成庭外和解协议,承诺分三期偿还2,548,977.27元欠款。
2、公司启动了内部问责程序,对于清欠中发现的舞弊和失职行为,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罚款、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3、针对应收款管理存在漏洞,公司积极采取了以下补救措施:(1)对酒类业务的销售体制进行调整,加大了对销售人员回款的考核力度;(2)重新修订信用政策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用额度授权审批范围和审批程序。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公司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2007年转让股权的12家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补充完善了股权转让程序。目前,公司正结合审计报告对股权转让中是否存在资产流失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工作预计在8月底之前完成,届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方式对调研结果予以披露。
2、为规范公司的资产处置行为,公司根据《整改计划》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25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环节的决策和授权批准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四、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整改情况
(一)北京京椰岛占用公司资金整改情况
1、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08年报编制工作结束后,公司财务部在清查与北京京椰岛往来款项时,又发现一笔1,099,000.00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加上08年报披露的8,118,532.17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北京京椰岛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9,217,532.17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京椰岛已用现金清偿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600,000.00元,剩余4,617,532.17元,北京京椰岛承诺将在2009年9月底之前以现金资产清偿完毕。
2、关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已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京椰岛的自开业以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待审计、债权确认结束后,公司将会商北京京椰岛制定具体清收计划。
(二)椰岛工贸占用公司资金整改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椰岛工贸已累计清偿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00,000元,剩余25,378,063.34元,公司准备通过司法程序追偿。预计对椰岛工贸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清收工作可在2009年9月底之前结束。
(三)海口锦欣占用公司资金整改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口锦欣的185,700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
五、其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以及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这两项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4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2、为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在海南证监局指导下建立了董、监、高内部培训制度,定期聘请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知名大学的专家、学者,举办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和讲座。
3、为加大公司内部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公司采取了以下纪律处分措施:(1)因涉及北京京椰岛关联交易违规信息披露,要求现任董事谢德全辞去董事职务;(2)因涉及椰岛工贸关联交易违规信息披露,撤销了徐士林洋浦物流总经理职务、 万幼萍洋浦物流副总经理职务;(3)因在应收款项管理和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中未严格履行工作程序,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内部通报批评。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