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12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董事会决议,关联人朱胜杰、金鉴中、张景载、孙勇和戴智伟5位董事回避了表决,经董事会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瀛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程公司”)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徐汇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一、华泾项目介绍
华泾项目为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之一,该项目占地面积13.7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及公建用房。2005年,经营集团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2006年6月,经友好协商,经营集团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瀛程公司,确定瀛程公司为华泾项目的建造实施主体,该项目已于2008年8月15日正式开工。
二、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及关联关系
根据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经营集团、瀛程公司将与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徐汇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有关条款约定,经营集团、瀛程公司将向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款共计110,587.1804万元;其中,配套商品房部分补偿51,231.7284万元;经济适用房部分补偿59,355.4520万元。
经营集团和瀛程公司为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土地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故此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问题。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2009-027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为关联交易:是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集团”)、上海瀛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程公司”)将向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款共计约110,587.1804万元。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该关联交易为经营集团和瀛程公司履行先前所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条款时所被动产生的;支付上述款项是华泾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前提条件,将有利于加快华泾项目的建设速度。
一、关联交易概况
根据经营集团于2006年12月29日与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的沪徐房地(2006)出让合同第1004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经营集团原拟受让位于上海市徐汇区华发路206号、30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华泾项目; 根据瀛程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与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签署的沪徐房地(2007)出让合同补字第101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华泾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调整为经营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瀛程公司。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 华泾项目土地的受让方除支付土地出让金外, 还应向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前期开发补偿等其他费用, 受让方付清土地总价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据此, 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受有权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依法与华泾项目土地的中标方经营集团公司及受让方瀛程公司签署开发补偿协议,
2009年8月12日,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董事会决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瀛程公司与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徐汇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朱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8,029,952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侨汇房、商品房设计、建造、买卖、租赁及调剂业务,各类商品住宅的配套服务;房屋装修及维修业务;建筑材料经营。
3、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255号
法定代表人:田汉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兴建、代建、代理、租赁及相关业务,住宅绿化设计、绿化工程及养护,白蚁及害虫防治,房屋测量咨询,新型建材设备,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4、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公司名称: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东湖路9号-11号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开办资金:人民币292万元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事业范围:受政府委托收购储备开发和经营管理土地,指导本市区、县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土地储备中心是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 在上海市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 受政府委托收购储备开发和经营管理土地, 负责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 承办储备地块按计划供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土地储备机构对供应储备土地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土地储备机构所取得的土地前期开发补偿费用在依法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开支和管理费后, 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5、上海瀛程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瀛程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龙吴路2046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 滕国纬
注册资本: 人民币33,300万元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投资、开发和经营,物业管理。
6、关联关系
经营集团和瀛程公司为我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土地储备中心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故此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的问题。
我公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履行先前所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六条时被动产生的,是指定要求签订的;土地储备中心收支实行两条线管理,土地储备中心所取得的土地前期开发补偿费用在依法扣除土地储备成本开支和管理费后,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三、华泾项目以及瀛程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泾项目为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之一,该项目占地面积13.79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及公建用房。2005年,经营集团经公开招投标中标取得该项目;2006年6月,经友好协商,经营集团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瀛程公司,确定瀛程公司为华泾项目的建造实施主体。该项目已于2008年8月15日正式开工。
瀛程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00万元,其中经营集团出资29,970万元,占其90%的股权;金丰投资出资3,330万元,占其10%的股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经营集团、瀛程公司将与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徐汇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协议书》,根据该协议书有关条款约定,经营集团、瀛程公司将向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款共计110,587.1804万元;其中,配套商品房部分补偿51,231.7284万元;经济适用房部分补偿59,355.4520万元。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形成以下意见:1、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时,关联人朱胜杰、金鉴中、张景载、孙勇、戴智伟五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3、同意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瀛程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徐汇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协议书》。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支付华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开发补偿款是华泾项目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的前提条件,将有利于加快华泾项目的建设速度。
华泾项目为政策性的民生项目,属政府行为;公司参与华泾项目建设能使公司获得固定的营业收入,能为公司带来有保障的、有期限的、稳定的收益,华泾项目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不构成任何风险。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2009-02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在上海市古北西郊国际别墅会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胜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的议案
因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RMB 2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18个月,年利率为6.21%,本次借款由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此次借款主要用于公司有关项目建设。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675 股票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2009-029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3日在上海市古北西郊国际别墅会所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并对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