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在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黄继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含委托2人,独立董事伍斌先生、董事张鹏先生均委托独立董事洪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波顿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暂定名)房地产项目。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投资4,000万元、波顿公司以整体承接重庆市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债权(冲抵部分土地款)作为投资并派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共同投资开发石柱县“港九·城南花园”项目,公司授权波顿公司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具体事宜。该项目投资估算为2.16亿元,拟分三期滚动开发,以项目发展项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张鹏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洪卫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该投资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09-03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编号:临2009-030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投资开发石柱“港九·城南花园”
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房地产项目(暂定名)
投资金额:4000万元
投资期限:预计为三年
预计投资收益率:22.87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在重庆朝天门大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黄继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含委托2人,独立董事伍斌先生、董事张鹏先生均委托独立董事洪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波顿公司”)共同投资开发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暂定名)房地产项目。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投资4,000万元、波顿公司以整体承接重庆市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债权(冲抵部分土地款)作为投资并派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共同投资开发石柱县“港九·城南花园”项目,公司授权波顿公司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具体事宜。该项目投资估算为2.16亿元,拟分三期滚动开发,以项目发展项目。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张鹏先生因公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洪卫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
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港九波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法定代表人:陈武。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交电。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6805万元,净资产为4212万元,2008年实现净利润404万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石柱“港九·城南花园”房地产项目位于重庆石柱县城南工业园区,土地面积48,363.50㎡(72.51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3.1万㎡(含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社区用房等),容积率为2.5,可售建筑面积约12万㎡(其中住宅11.7万㎡,商业0.3万㎡)。结合石柱县当地房地产市场需求,本项目建筑功能定位为住宅,具体拟建9栋(19+1)高层住宅和少部分配套商业。
该项目投资估算为2.16亿元,建设周期三年,2009年8月开工,2012年7月竣工,该项目投资估算为2.16亿元,拟分三期滚动开发,以项目发展项目,每期4万㎡左右。
该项目进度情况: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09年7月24日经石柱县第五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办理该项目所涉及地块的产权过户手续,力争2009年8月底进入施工阶段,2009年12月底一期开发房屋达到预售房条件。
四、共同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范围及方式:公司以货币方式投资4,000万元、波顿公司以整体承接重庆市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保证金债权(冲抵部分土地款)作为投资并派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的方式,共同投资开发石柱县“港九·城南花园”项目,公司授权波顿公司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项目开发的具体事宜。
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公司与波顿公司双方约定,按2﹕1的比例分享收益。
该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待双方履行完决策审议程序后将择日签订。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的风险可能在于:市场的容量下降;项目的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项目的资金链断裂。
从石柱县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来看,未来3—5年内将继续保持增长,特别是政府宜居石柱的导向,市场前景较好;项目的市场定位准确,周边小学、中学、医院等配套设施齐备;项目注重规划设计,并保持设计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体现客户的差别化需求。因此,项目的市场风险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编号:临2009-031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庆渝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含委托一人,监事洪启义先生委托监事周生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