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4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由吴一坚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经过讨论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通过《为深圳瑞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情况概述
公司200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深圳瑞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该笔借款将于2009年9月到期。
借款期间,该公司归还部分本金,目前余额2500万元。现该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对该笔贷款余额2500万元人民币办理转贷业务,期限一年,公司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瑞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429栋东侧6楼,法定代表人王东方,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计算机及软件开发。截止2008年12月31日,深圳瑞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1935.11万元,净资产15996.68万元,200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308.51万元,净利润1213.18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深圳瑞吉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25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9年6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1956.14万元,逾期担保金额16456.14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行为。
三、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