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1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09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8月20日 |
● 除权(除息)日:2009年8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8月27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6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年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09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813,043,4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共计派发股利8,130,434.9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09年8月20日 |
2、除息日:2009年8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09年8月27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9年8月20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公司本次现金红利派发将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在进行派发。
2、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浙大网新科技产业孵化器有限公司的股息红利由公司派发。
3、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09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1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09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71-87950500
联系传真:0571-8798811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12楼
邮政编码:310007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