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原内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 [1997]11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7年4月9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0001000152”。
现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 [1997]11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7年4月9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营业执照号为440000000021235”。
2、《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原内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经济开发试验区,邮编:511517”。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第十二层,邮编:523071”。
上述议案二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9-4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 | 2009年1月1日- 2009年9月30日 | 2008年1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 增减幅度% |
净利润 | 约12,960.00万元至13,600.00万元 | 1,437.94万元 | 800%-850% |
基本每股收益 | 约0.425元-0.446元 | 0.047元 | 800%-850%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本公司收购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4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事项于2009年6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4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自2009年6月起将东莞证券的经营收益按照权益法纳入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由于东莞证券受股票市场交易活跃的影响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将可分享到较高的投资收益,公司预计2009年前三季度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贡献较大,因此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