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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8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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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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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8版:信息披露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CWB1”认股权证行权特别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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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09年08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02,571,429股

    ●发行价格:14.00元/股

    ●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价格(元/股)获配股数

    (万股)

    限售期

    (月)

    1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005,000.000012
    2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14.003,600.000012
    3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4.003,400.000012
    4刘益谦14.003,400.000012
    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003,057.142912
    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002,800.000012
    合计30,257.1429 

    ●预计上市时间:2010年8月17日(自2009年8月17日起限售12个月的相应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依次分别于2009年4月8日和200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2009年7月21日,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 657号”文《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302,571,429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4、本次发行价格:14.0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236,000,006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138,614,571元(含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审计师费等)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97,385,435元

    8、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9、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财务顾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九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02,571,429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根据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松德验字[2009]第0207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236,000,006元,扣除发行费用138,614,571元,募集资金净额4,097,385,435元。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09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四)保荐机构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售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必要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及承销商均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及《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法律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价格

    (元/股)

    获配股数

    (万股)

    限售期

    (月)

    1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4.005,000.000012
    2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14.003,600.000012
    3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4.003,400.000012
    4刘益谦14.003,400.000012
    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003,057.142912
    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003,000.000012
    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4.002,800.000012
    合计30,257.1429

    (二)发行对象情况

    1、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81号

    法定代表人:刘继雄

    注册资本:10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设施建设、经营及管理。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2层B3-5区

    法定代表人:刘明伟

    注册资本:19,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产品的技术研发;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关联关系: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志升先生任公司董事,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最近一年,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3号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注册资本:123,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最近一年,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刘益谦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1号楼24楼

    关联关系:刘益谦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最近一年,刘益谦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8号静安广场裙楼2楼

    法定代表人:陈德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焰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资产管理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注册资本:663,046.7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承销(含主承销);客户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 最近一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湖南东路1号

    董事长:孙兵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保险质询;依照有关法规从事资金运作。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联系:最近一年,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09年7月2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国有股东195,033,8088.94%47,873,808
    2深圳市福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92,057,4544.22%-
    3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64,261,2872.95%-
    4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42,648,6201.95%-
    5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社会法人股39,711,4981.82%-
    6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8,187,1211.75%-
    7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37,290,9811.71%-
    8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6,283,0211.66%-
    9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3,729,7501.55%-
    10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2,896,6371.51%-
    合计612,100,17728.06%47,873,8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09年8月1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国有股东195,033,8087.85%47,873,808
    2深圳市福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92,057,4543.71%-
    3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62,860,0542.53%-
    4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53,656,5812.16%36,000,000
    5长沙先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50,000,0002.01%50,000,000
    6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6,080,1721.45%-
    7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社会法人股35,283,0211.42%-
    8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34,000,0001.37%34,000,000
    8刘益谦自然人34,000,0001.37%34,000,000
    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国人分红-005L-FH002沪社会法人股33,500,0001.35%-
    合计 626,471,09025.22%201,873,808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47,873,808047,873,808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000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000
    8、其他0302,571,429302,571,42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47,873,808302,571,429350,445,23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33,726,19202,133,726,19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133,726,19202,133,726,192
    股份总额 2,181,600,00002,484,171,429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09,738.54万元,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的前提下,以2009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下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增加至4,007,783.12万元,增加比率为11.39%,公司净资产增加至1,459,541.86万元,增加比率为39.03%,合并资产负债率从70.82%下降至63.58%,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由发行前的4.29 元(期间按公司2008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 股转增3 股)提高到5.42元,增幅达26.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为福田投资1家。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在10%以下,且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亦不超过10%。综上,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制权状况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公司的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布于上海、西安、天津、沈阳、武汉,覆盖了全国主要经济中心区域。公司在上述区域市场具有长期从事专业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公司品牌在当地已经形成较大的影响力,经营团队对于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把握能力较强,进而在上述区域市场均已取得了优异的经营成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78.49万平方米,产品主要为普通住宅。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及项目布局符合公司一贯坚持普通商品住宅开发为主、“均衡全国市场布局,聚焦于重点城市群”的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资金来源有了进一步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提高项目的周转率和盈利能力。由于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投资周期较长,净资产的增加短期内一定程度上会摊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增加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欧煦、王立武

    项目协办人:魏其芳

    经办人员:曾军灵、于鹏、花少军、杨萌

    电话:0755-8213 0833

    传真:0755-8213 06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联系人:李泽星、周家祺、刘华欣、张韦弦、陈亚丽

    电话:010-6505 1166

    传真:010-6505 1156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玲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经办律师:潘渝嘉、宋萍萍

    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英峰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注册会计师:李莉、陈金海

    电话:0755-8246 3255

    传真:0755-8246 3186

    (五)验资机构

    名称: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负责人:方文森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6505

    注册会计师:苏洋、黄声森

    电话:022-2319 3866

    传真:022-2355 9045

    七、备查文件

    1、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

    况的书面证明;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4、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查阅。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9-03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7,873,808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09年8月24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 200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6年8月2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并于2006年8月2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详见2006 年8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 证券时报》上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2.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5股股份。

    3.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1. 全体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 原非流通股股东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投资”)持有的本公司2700万股股份在该公司签署《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协议》(以下简称“股改协议”)时已质押,且该公司未能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解除不少于应执行对价安排股份的质押。除通和投资外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分别按照各自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除通和投资外其他各原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垫付通和投资应当支付的对价;

    3. 签署股改协议时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福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讯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 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今日,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均遵循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的总股本已发生变化。2007年7月4日本公司因增发173,076,923股新股,总股本变化为839,076,923股(详见2007年7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此173,076,923股新股的限售期为12 个月。2008年4月2日,公司实施2007年度分红派息和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次非公开发行的173,076,923股A股股票增加至346,153,846股并全部(含增加部分)于2008年7月4日上市流通。

    2)公司于2007年8月2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35,191,17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上述股份已于2007年8月27日开始上市流通。该次申请因UTSTARCOM, INC为境外机构,其申请流通的文件未能及时取得,故该次暂未申请流通。该部分股份(13,846,565股)在获得申请流通的文件后已于2007年11月2日全部流通上市。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8月22日和2007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3)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和投资”)于2007年9月20日与本公司其余7家原非流通股股东签署协议,归还股改时其余7家原非流通股股东垫付的对价。归还对价的过户手续已于2007年10月15日办理完毕。本公司所有替通和投资垫付对价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允许通和投资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流通。此次共36,309, 327股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11月2日全部上市流通(含UTSTARCOM, INC2007年8月22日未申请上市流通的13,846,565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4)公司于2008年4月2日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839,076,923股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总股本由此增加为1,678,153,846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5)公司于2008年8月18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97,173,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上述股份已于2008年8月25日开始上市流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6)公司于2009年6月2日以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1,678,153,846股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总股本由此增加为2,181,600,000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7)公司于2009年8月17日因定向增发302,571,429股新股,总股本变化为2,484,171,429股(详见2009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此302,571,429股新股的限售期为12 个月。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

    目前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情况
    1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47,873,8082.19%限售
     合计47,873,8082.19% 

    说明:表中股份变动比例以2009年6月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后的股数为基数计算。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认为:“金地集团相关股东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金地集团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上市情况

    1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47,873,808股

    2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09年8月24日

    3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1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47,873,8082.19%47,873,8080
    合计 47,873,8082.19%47,873,8080

    说明:表中股份变动比例以2009年6月2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方案后的股数为基数计算。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七、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四次安排股改限售流通股的上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47,873,808-47,873,8080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000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000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000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000
    8、其他302,571,4290302,571,42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50,445,237-47,873,808302,571,42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133,726,19247,873,8082,181,6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133,726,19247,873,8082,181,600,000
    股份总额 2,484,171,42902,484,171,429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