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解除及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股份”)于2009年8月18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八团(以下简称:“二十八团”)和第三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三十团(以下简称:“三十团”)通知,获悉:
二十八团已将质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的冠农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股于2009年8月17日全部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三十团已将质押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的冠农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0股于2009年8月17日全部解除质押,并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我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同时接到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二师二十九团(以下简称:“二十九团”)通知,获悉:
二十九团已将持有的冠农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质押期至2010年8月,上述质押已于2009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二十九团持有冠农股份总计76,242,90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6,242,90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已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30,000,000股,已质押股份占二十九团持有的冠农股份流通股总数的39.35%,占冠农股份总数的8.285%。二十八团持有冠农股份总计70,538,01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538,01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已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0股,已司法冻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76,923股,已冻结股份占二十八团持有的冠农股份流通股总数的0.11%,占冠农股份总数的0.021%。三十团持有冠农股份总计42,587,895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587,8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已质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为0股,已质押股份占三十团持有的冠农股份流通股总数的0.00%,占冠农股份总数的0.00%。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