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此前,嘉实基金已公告了杭州银行代为办理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上述基金同时适用于以下杭州银行开办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另行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杭州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杭州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LOF)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相关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杭州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杭州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杭州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杭州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杭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508,网址:www.hzbank.com.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根据2009年7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05号)和2009年7月8日《关于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9]456号)的核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14日至2009年8月14日完成了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10,100,083,716.77 元人民币,折合基金份额10,100,083,716.77 份;认购款项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3,528,084.69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9年8月18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31,195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0,103,611,801.46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其中,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4,801,854.9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0.04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9年8月18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