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7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了规避PVC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有效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及合理利润,促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稳定地发展,公司拟开展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制经营风险,提高抵御市场波动和价格震荡的能力。有关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PVC 树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系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拟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充分利用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趋势相同的原理,利用期货合约的时差与现货经营形成对冲机制,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商品期货品种。
(三)套期保值头寸
2009年度内PVC期货套期保值的头寸以不超过公司PVC年现货量60%为限;自2010年起,每年PVC期货套期保值的头寸以不超过公司PVC年现货量为限。
PVC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由本公司管理;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运作;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所有套期保值操作均应获得公司审批同意,且在公司授权范围之内。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基差风险:在传统的套期保值理论中,假设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一致,基差在合约到期时为零。但在套期保值实际运用中,由于供需不平衡以及仓储等原因,特别是存在逼仓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基差风险。
2、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3、财务风险:一是保证金不足的风险。在保值期内期货价格可能会出现短暂的剧烈波动,虽然卖出保值方向正确,但现货企业也可能面临追加保证金的极大风险;二是在某些情况下套期保值头寸暂时出现亏损,且又临近报表公布日期,尽管套期保值周期没有结束,企业仍面临被迫对期货头寸平仓的可能。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并不是简单的买或卖,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交割风险:虽然套期保值并不一定进行交割了结,但作为现货企业,在期货市场销售产品价格有利可图时,实物交割在所难免。现货交割环节较多,程序复杂,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套期保值效果。
7、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商品期货。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合理选择期货保值月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6、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影响事件,本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理由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相关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鉴于此,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09年1月1 日,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本期对计提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进行了变更,变更前后的核算方法如下:
项 目 | 变更前核算方式 | 变更后核算方式 |
安全生产费用 | 计提时按照计提金额通过利润分配转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按照规定范围使用时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从“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但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 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2009年年初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累计变更影响数为6,948,561.22元,调减未分配利润6,948,561.22元。会计政策变更对2008年各会计科目的具体影响数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累计折旧 | 526,976,075.86 | 5,909,005.78 | 532,885,081.64 |
未分配利润 | 322,586,739.23 | -6,948,561.22 | 315,638,178.01 |
营业成本 | 1,837,595,667.43 | 1,039,555.44 | 1,838,635,222.87 |
专项储备 | 1,039,555.44 | 1,039,555.44 |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动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现任财务总监周淑蓉女士因达到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提出辞职请求,公司董事局一致同意周淑蓉女士的辞职请求。经公司总裁杨寿军先生提名,决定聘魏仁才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09年8月17日起至2011年6月5日止(新任公司财务总监魏仁才先生简历附后)。公司董事局对周淑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内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其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
附:
新任公司财务总监魏仁才先生简历
魏仁才,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注册咨询师,中共党员。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树脂分厂副厂长、厂长、德阳金路财务顾问公司副经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09—2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09年8月17日,第七届第九次监事局会议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议案》。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动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九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