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8月17日下午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有:陆志宝先生、倪冠民先生、徐引生先生、潘云初先生、宋铁和先生、沈百明先生、卢存诒先生、陆勋伟先生,肖今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实际参加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拟投资建设《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复苏的刺激,铝合金建筑型材市场销售形势良好,公司原有型材产能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供货期较长。公司为缓解目前铝合金建筑型材供不应求的状况,加快产品的供货期,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拟新增挤压生产线六条,立式粉末喷涂线一条,总投资为人民币二千五百万元左右。项目完成后,将新增粉末喷涂铝型材一万五千吨的产能。该项目不新增土地和建筑物,在织里厂区原有厂房内实施。预计将于2010年一季度竣工投产。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09-01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3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8月17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参加现场会议的监事有:李荣方先生、陈阿泉先生、周军强先生;本次会议实际参加 3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拟投资建设《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复苏的刺激,铝合金建筑型材市场销售形势良好,公司原有型材产能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供货期较长。公司为缓解目前铝合金建筑型材供不应求的状况,加快产品的供货期,更好满足客户需求,公司拟投资建设《立式粉末喷涂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拟新增挤压生产线六条,立式粉末喷涂线一条,总投资为人民币二千五百万元左右。项目完成后,将新增粉末喷涂铝型材一万五千吨的产能。该项目不新增土地和建筑物,在织里厂区原有厂房内实施。预计将于2010年一季度竣工投产。
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