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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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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935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何士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董联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居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史立荣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1-6月,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7.1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7.8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更加积极地履行其职责,公司决定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同意公司与美国美亚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续签期限为一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年的保险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糜正琨先生、李劲先生、曲晓辉女士、魏炜先生及陈乃蔚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可以继续促使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务,并对因其履行职务而给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可以得到及时完善的补偿,从而可以减少公司的损失,对广大投资者是有利的;交易本身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规,且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公司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拟制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维护了股东利益,提高了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并同意将此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937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兹提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徐宇龙先生已经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取得任职资格,其聘用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徐宇龙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0日

      附件:

      徐宇龙先生的简历

      徐宇龙,男,1975年出生,于2003年进入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证券财务部经理,证券及投资者关系部投资者关系经理以及信息披露经理,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后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事务至今。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

      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传真:0755-26770286

      E-mail: fengjianxiong@zte.com.cn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0938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权证代码:031006                 权证简称:中兴ZXC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0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09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监事王网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张太峰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和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比较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董事、管理层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经监事会检查,公司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在与各个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八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