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8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
股票简称:*ST 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9-020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与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电缆产品购销交易及铜材采购交易,上述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特缆)与其第二大股东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飞电缆)之间的电缆产品及铜材日常购销交易构成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8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恒飞电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飞特缆的第二大股东。2005年,我公司与恒飞电缆共同出资创立了恒飞特缆,其中我公司现金投入2000万元,投资额占注册资本的80%;恒飞电缆实物投资折合人民币500万元,投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0%。恒飞电缆成立于2002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人代表何忠诚,主要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生产及销售。截至2008年12月31日,恒飞电缆总资产19428万元,净资产8164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恒飞特缆与恒飞电缆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标的为双方所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以及恒飞特缆向恒飞电缆购买的原材料铜材。
截至2009年7月31日,公司与恒飞电缆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净资产5%且3000万元以上。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恒飞特缆与恒飞电缆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三类:
1、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
恒飞特缆每年年初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其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目录并递交公司备案,该目录为恒飞特缆当年进行所有销售的定价基础(包括与恒飞电缆之间的交易)。与恒飞电缆之间的交易结算方式为现销或赊销。恒飞电缆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销售涉及应收款项成为坏账的可能;在已经发生的赊销交易中不存在恒飞电缆超过正常信用期占用恒飞特缆资金的情况。2009年1-7月发生额为2545. 30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45.80%;预计2009年8-12月发生额为1500万元。
2、从恒飞电缆购入产品
恒飞特缆在对外销售产品时,如果客户需要购买的某种产品企业本身并不生产,而恒飞电缆又恰好生产该产品,则恒飞特缆便会按照恒飞电缆的产品对外销售价格与其进行采购交易,然后将所购产品向客户销售。2009年1-7月发生额为18.51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0.35%;预计2009年8-12月发生额为15万元。
3、从恒飞电缆购入铜材
恒飞特缆每年年初与恒飞电缆协商共同采购原材料的相关事项并签订铜材销售合同,约定以恒飞电缆的名义统一购买铜材,恒飞电缆购买铜材后以购买价转销给恒飞特缆。2009年1-7月发生额为4112. 97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78.74%;自2009年8月起,公司决定尽量提高恒飞特缆独立采购原材料的比例。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关联交易的目的
恒飞特缆和恒飞电缆虽同是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但其各自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及应用范围互不相同。恒飞特缆利用其自身的销售渠道销售从恒飞电缆处购得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其销售部门的资源从而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向恒飞电缆销售产品又可以利用对方的销售渠道拓宽产品市场规模。
另外,作为同是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恒飞特缆和恒飞电缆,铜材采购成本在其产品生产成本中占很大比例,为了达到规模效应以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两个企业通常采取以恒飞电缆的名义(恒飞电缆作为老牌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与供货方有较长的合作关系,从而可以享受较多的价格优惠)统一购买原材料,恒飞电缆购买铜材后以购买价转销给恒飞特缆。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生产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2009年1-7月关联交易管理说明
恒飞特缆自成立之初,便就可能发生的与恒飞电缆的关联交易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报告,公司要求恒飞特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管理。按照公司的要求,恒飞特缆每年年初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其产品的对外销售价格目录并递交公司备案,该目录为恒飞特缆当年进行所有销售的定价基础(包括与恒飞电缆之间的交易);每年年初与恒飞电缆协商共同采购原材料的相关事项;在生产经营中,按照恒飞电缆的产品对外销售价格与其进行采购交易。除上述审批手续外,公司未履行其它决策程序。
公司仅在历次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关联交易情况一节中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没有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专门的关联交易公告的披露。
在以后的关联交易管理中,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专门的关联交易公告的披露。
2、董事会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8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决定提高恒飞特缆独立采购原材料的比例,尽量减少与恒飞电缆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2日
股票简称:*ST 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09-021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8年12月19日经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除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氟化学”)外的非流通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并转送给流通股股东;华星氟化学以豁免公司1,400万元债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上述股改方案已于2009年2月27日实施完毕,详情见2009年2月24日《上海证券报》。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3,125,000股。
2009年5月26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结构的条款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详情见2009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2009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2009年8月11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5050万元变更为6312.5万元。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