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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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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32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谭仲明、周育先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隋玉民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买文广因在外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耀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票,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于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9-033)(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该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在甘肃省白银市一条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项目的建设。

    (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该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在甘肃省天水市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2×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

    (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该借款主要用于该公司在内蒙古乌海市利用工业废渣建设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项目的建设。

    (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09-03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09-03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11票,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09年9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9月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9年9月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9年9月2日至2009年9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33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关于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就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水泥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项目建设事宜,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为42550万元。

    2.关联人回避事宜:由于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回避表决。

    3.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加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的建设,且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故本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材”)分别签订项目建设总包合同,合同涉及总价款为 42550万元。

    鉴于:1)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41.84%的股权,为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42.46%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中材62.58%的股权,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建设有限公司持有苏州中材37.42%的股权;2)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青水股份86.82%的股权。公司、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同受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故本次公司、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合同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回避表决。

    公司于2009年8月19日召开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对该次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关联董事谭仲明、周育先、隋玉民、王广林均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此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同意董事会的决议,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苏州中材成立于1958年,注册资本5008万元,主要从事境内外大中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总承包;设备安装;建材装备制造;水泥厂大、中修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贸易。截止2008年底,该公司总资产76176.22万元,净资产10146.08万元;2008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1575.36万元,实现净利润3815.5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苏州中材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

    (1)“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日产2000 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废气余热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6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该项目已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该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具体承包工程为“青水股份建设2×2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该项目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涉及工程总价款为42550万元,合同主要内容条款如下:

    (一)公司与苏州中材签署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条款为:

    1.工程名称

    (1)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窑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工程(以下简称“窑炉节能改造工程”);

    (2)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日产2000 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废气余热建设一座装机容量为6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

    (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

    2.工程总承包内容

    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监造、保管、安装、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配合调试试生产。其中:

    (1)窑炉节能改造工程:石灰石及辅助原料输送、原料配料站、原料粉磨及废气处理、生料均化及生料入窑喂料、窑尾预热器改造、窑尾电收尘器(不包括改造用设备价款)、高温风机改造、空压机站及其他必要辅助车间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设备拆除、土建施工、安装施工、组织单机、联动调试,协助试生产。

    (2)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工程设计、设备采购、监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调试达标、协助竣工验收、设备运输保险。

    (3)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从水泥配料站开始至水泥成品进一期水泥储存库和包装车间止工艺线范围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土建施工、安装施工、配合调试试生产、机电修车间、环保设备采购施工及验收、供热管道系统的采购及施工;中央控制室内辅助设备采购及施工(含DCS系统)。

    3.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13200万元,其中,窑炉节能改造工程:6000.00万元;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4200.00万元;粉磨站项目二期工程:3000.00万元。

    4.定价政策

    本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在合同工期内,用于施工及设备用钢材价格浮动±3%以上时,其超出部分按(材料采购时市场价-合同约定单价)*当月实际核准采购量进行调整。除此及其他述及合同价款能进行调整的条款之外,合同价格不因劳务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定价是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由公司与招标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

    5.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公司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格15%的金额作为合同工程预付款。

    (1)苏州中材应按照经双方同意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由公司按核定的工程量支付资金;如苏州中材不按审定的计划执行合同内容,公司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2)苏州中材必须在合同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工程资金专用帐户,公司将所有的经核定后的合同工程专用采购资金转入该帐户后,苏州中材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金额向供货商支付资金。进入该帐户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向与采购合同供货商无关的任何人,公司对该帐户资金的使用有监督权。如发生以上所述情况,公司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3)设备供货付款

    苏州中材根据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每月向公司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公司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个工作日内,把合同规定支付设备采购所需价款的余款部分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供货商发票直接开给公司。公司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4)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付款

    苏州中材按合同价格中各车间价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工程师审查报公司审定,公司按月支付审定后工程量价款的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5)其它费用按总工期在每月同比例付款,此项费用不留质保金。

    (6)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公司完成所有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天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且公司预付款到苏州中材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二)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条款为:

    1.工程名称

    青水股份建设2×2000t/d新型干法油井水泥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

    2.工程总承包内容

    工程设计(含矿山开采设计)、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监造、保管、安装、材料采购、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生产。

    3.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29350万元,其中,设备采购费14133.57万元,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费用14286.43万元,其它费用930万元。

    4.定价政策

    本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确定。在合同工期内,用于施工及设备用钢材价格浮动±3%以上时,其超出部分按(材料采购时市场价-合同约定单价)*当月实际核准采购量进行调整。除此及其他述及合同价款能进行调整的条款之外,合同价格不因劳务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项发生价格变动而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定价是青水股份通过公开招标,多家公司进行投标报价,由青水股份与招标公司各专业部门对其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定后,充分考虑到工期及质量对整个工程的影响,最终确定苏州中材为中标单位。

    5.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青水股份向苏州中材支付合同价格15%的金额作为工程预付款。

    (1)苏州中材应按照经双方同意认可的资金使用计划,由青水股份按核定的工程量支付资金;如苏州中材不按审定的计划执行合同内容,青水股份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合同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2)苏州中材必须在合同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工程资金专用账户,青水股份将所有的经核定后的合同工程专用采购资金转入该账户后,苏州中材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的时间、金额向供货商支付资金。进入该账户的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转向与采购合同供货商无关的任何人,青水股份对该账户资金的使用有监督权。如发生以上所述情况,青水股份将停止支付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损失均由苏州中材承担。

    (3)设备供货付款

    苏州中材根据三方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每月向青水股份提出下月的付款计划,青水股份对此付款计划进行审定并在设备供货合同付款日之前10工作日内,把合同规定支付设备采购所需价款的余款部分汇到苏州中材账户,由苏州中材向供货商付款,供货商发票直接开给青水股份。青水股份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付款。

    (4)土建工程、钢构制安、安装工程付款

    苏州中材按合同价格中各车间价格分摊成形象进度款,按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工程师审查报青水股份审定,青水股份按月支付审定后工程量价款的80%。

    无负荷联动调试成功后一周内付款至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总价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5)其它费用按总工期在每月同比例付款,此项费用不留质保金。

    (6)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青水股份完成所有索赔(由苏州中材原因造成的)后30天内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为工程性能考核合格后12个月)。

    6.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签署双方履行完毕决策程序,由双方签字盖章,且青水股份预付款到苏州中材指定帐户之日起生效。

    五、签署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中材在水泥工程建设中具有丰富的管理和建设经验,公司已建成并正常运行的部分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均由该公司总承包建设,上述项目建成投产至今,运行良好。鉴于本次合同价格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公司、青水股份与苏州中材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事宜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将《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合同价款是以目前设备、材料市场行情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收费为依据,由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别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价格公允。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买文广、潘忠宇、李耀忠、彭友谊。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 2009-03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将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5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为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0万元。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在上述各公司水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以各公司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抵押给公司,作为本公司为其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加快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速度,同意公司为中材甘肃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甘肃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5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水中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赛马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中材甘肃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2.天水中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12800万元,主营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公司现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3.乌海赛马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11565万元,主营水泥及水泥熟料的生产与销售。该公司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公司现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担保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为子公司中材甘肃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3.5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为子公司天水中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为子公司乌海赛马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不超过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加快子公司项目建设的速度,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中材甘肃公司、天水中材公司、乌海赛马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总计不超过7.5亿元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和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35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0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58号文《关于核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1.7874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3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26.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3.55万元,该募集资金到帐日为2008年5月17日。截止2009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787.2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2957.2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1453.55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605.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56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87.22 
    变更用途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5.78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截至期末实际投入金额占投资总额的百分比

    %

    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12549 12549 313.34 10258.46 2290.54 81.75
    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17250 17250 1429.28 8485.58  8764.4249.19 

    公司本部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25565105650010565.00-
    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日产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100623779.32100620100.00
    公司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一期工程49382090.8049380100.00
    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18416184163992.385043.1813372.8227.38
    合计73780 73780  

    11605.12 

     

    38787.22 

    34992.78 52.57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1)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原承诺用于投入“公司本部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25,565万元的用途进行了变更。(详见公司于200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 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承诺用于投入“宁夏石嘴山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涉及募集资金10565万元的用途进行了变更。(详见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上述两次变更所涉募集资金为25565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35.78%,原承诺项目为“公司本部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变更投入的新项目为:

    项目名称投资额

    (万元)

    占募集

    资金总额比例

    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10,565.0014.79%
    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日产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10,062.0014.08%
    公司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一期工程4,938.006.91%
    合计25,565.0035.78%

    (三)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经公司于2008年8月6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22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已于2009年2月5日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四)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

    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2957.21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所孳生的利息等收入)。公司募集资金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公司通过增资的方式向各子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由各子公司设立帐户进行管理。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根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招股说明书》中预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如下:

    (1)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整体产出效益指标为:年节约成本费用4,856.29万元,年实现利润1,898.10万元。

    (2)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效益指标为:项目建成后年利润总额2,991万元。

    (3)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效益指标为:年利润总额4,050万元。

    (4)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效益指标为:年利润总额2,535万元。

    2.对应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水泥粉磨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未全部建成,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2)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未全部建成,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因变更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后的项目中,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赛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工业废渣建设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尚未建设,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条日产2500 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和公司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一期工程分别于2009年6月和4月建成投产,投产日期距报告期末时间较短,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4)截至2009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先进工艺替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设2×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二期工程未全部建成,故效益暂时无法计算。

    综上,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9-036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9年8月1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徐卫兵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焦彤英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彤英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编制,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09年6月30日财务状况、2009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