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8月18日上午9:00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刘俊良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代为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江阴康强将暂时闲置不超过2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证券投资),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康强微电子出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强微电子”)于2008年6月购得位于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宗,该宗土地面积94161 m2,账面原值2180.85万元,性质为工业用地,当时购买该地块主要用于公司生产基地的搬迁。现公司和康强微电子将在下半年整体搬迁到公司2008年9月购买的位于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的新厂区,因此该宗土地将处于闲置状态。
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意康强微电子在价格不低于原值的原则下择机处置位于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9-024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 年8月18日上午10:00 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秀珠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09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钱秀珠女士、任奉波女士、房跃波先生认为:江阴康强利用部分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同意江阴康强将暂时闲置不超过26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09-02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7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2,031,900.00元。按照项目轻重程序,募集资金投入依次为《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现《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均已基本完成建设,等待验收;《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0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交由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康强”)实施,放缓了投资进度。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预计未来6个月《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约为2800万元,江阴康强将不超过2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用于证券投资),时间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为2009年8月21日至2010年2月20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帐户。如果因项目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江阴康强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江阴康强通过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江阴康强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600万元,按现行6个月银行贷款利率测算,约可降低财务费用支出63.18万元。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的规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康强电子的保荐人,就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江阴康强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江阴康强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本公司同意江阴康强实施该等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贺正生发表如下意见:
江阴康强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董事会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钱秀珠女士、任奉波女士、房跃波先生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江阴康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江阴康强利用部分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次利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国信证券核查意见
4、 独立董事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