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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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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09-16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在北京市新源南路京城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09年8月8日发送各位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际出席的董事15名。董事长李士林主持会议,公司 全体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唐万元、刘海浬、刘明伟为公司董事,李建一、蒲坚、李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为此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士林,成员徐念沙、刘福、刘海浬、曹竞南、唐万元、刘明伟、王小强。

    (2)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小强,成员唐岚、唐万元、林赵平。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肖梦,成员唐岚、唐万元、吴雪芳。

    (4)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何炬,成员孙志鸿、肖梦。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扩大经营范围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作如下修订:

    原条款:“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甲类:国内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直升机引航作业(限华东、中南地区)、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公务飞行、空中游览、出租飞行、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器代管业务、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乙丙类: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35部规定的通用航空业务。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外国航空公司签订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现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直升机引航作业、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公务飞行、空中游览、出租飞行、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器代管业务、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中国民用航空局135部规定的通用航空业务。直升机、二手飞机、报废飞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的出口业务;直升机、航空设备、器材及零配件、机场场站设备的进口业务;接受委托代理上述进出口业务;与境外公司(机构)签订有关租用直升机、固定翼飞机及飞行员、机械师的合同;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直升机机体、动力装置、机载设备、特种作业设备的维修;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陆路运输;投资企业所需设备、材料及生产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和章节条款序号不作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9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正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期半天。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编号:2009-17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经2009年8月18日召开的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9年9月4日(星期五)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09年9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正,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二)审议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09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9月4日开会前半小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公司股证事务部。

    四、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咨询联系

    咨询部门:公司股证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1号深圳直升机场;

    联系人:黄建辉、苏韶霞;

    电话:(0755) 26971630 26723697

    传真:(0755) 26971630

    邮编:518052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事项:

    议案

    序号

    议 案授权意见备注
    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2公司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

    二〇〇九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09-18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9月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本报告期

    2009 年1月1日—    2009 年9月30日

    2008年1月1日—

    2008年9月30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8,000万元5,081.25万元增长:50%—100%
    基本每股收益约0.1558元0.0989元增长:50%-100%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因2009年1月9日获得财政部对公司执行“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任务中毁损的B-7960直升机给予的经济补偿金3,699万元,以及2009年1-9月营业收入增加所致,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09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1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测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采购航材、支付飞机保障费等主要为欧元,长期贷款为港元,如人民币兑欧元、港元等汇率出现大幅波动,以及国际油价大幅波动而相应调整航油等成品油价格,将会对本次业绩预告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