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和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09年08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成份股加权指数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国债指数的收益率”。鉴于中信国债指数的编制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已将“中信国债指数”更名为“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编制方法未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做相应修改,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十三、基金的投资”中的“(五)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的成份股加权指数的收益率加上25%的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其他法定披露文件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做相应修改。
上述修改不对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