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对本基金运作的影响已经减弱,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8月2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即取消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5万元)的限制,全面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决定,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对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及期限
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期间,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三、具体优惠费率
在优惠活动期间,通过工商银行“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基金费率详见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四、注意事项
1.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 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 上述优惠活动是否展期,本公司及工商银行届时将另行公告。
4. 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工商银行。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工商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加民生银行网上申购业务手续费优惠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倡导长期理财理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协商决定,自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实行费率优惠。
一、适用基金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1)
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3)
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4)
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5)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7)
二、优惠方案
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注意事项
1、如有其他基金参与本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及详情请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民生银行,业务规则请按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及其优惠规则办理,敬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民生银行相关公告及业务规则。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详情:
1、民生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