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09年08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09-31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接到通知,根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辽民二初字第8号,因原告申请查封,大连实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5080万股,持股比例为25.40%)所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被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09年8月20日,冻结终止日为2010年8月20日。本次司法冻结包括在此期间产生的孳息(指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