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9年8月20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6M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黄中发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追加认购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支持广州证券做大做强,同意: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增资扩股方案并按照公司所持广州证券20.025%同比例增资20,024.48万元的基础上,如广州证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扩股或没有完全认购其份额,公司在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以内可按照增资扩股价格1.62元/股追加认购。
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广州证券增资扩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落实投入资金等。
本次授权追加认购股份的金额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广州证券增资扩股的金额累加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广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需由广州证券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后实施。公司参与广州证券增资扩股事宜见公司披露于2009年6月27日的对外投资公告(详见2009年6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