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8月9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09年8月19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不再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并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09年1月1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追溯调整,公司需调增2009年1月1日资产总额2,748,951.69元,调增2009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2,748,951.69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09年中期报告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净利润9,498,650.65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9-02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9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09年8月19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 通过《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用不再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并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09年1月1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于追溯调整,公司需调增2009年1月1日资产总额2,748,951.69元,调增2009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2,748,951.69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09年中期报告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净利润9,498,650.65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