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屹
随着重庆钢铁A股、重庆机电H股和西南证券借壳上市的成功,重庆尝到了资本市场带来的甜头。这次,重庆国资又把眼光放得更长远。
重庆市日前正式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庆市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再度提出,首批10户企业集团中还未上市的7户,要力争今明两年内实现上市;另外新推出12户企业作为第二批重点推进对象,要在2012年前完成相关工作。
国企改革借力资本市场
重庆市从2006年起就明确提出积极推动十大国有重点控股集团整体上市的方案。
近2年来,重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重庆市国资委主任崔坚曾多次在全市国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整体上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记者了解到,经过多年来的快速发展,重庆市属重点国企呈现出了“组织构架趋于合理,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盈利能力大幅提升”4大特点,已经具备了整体上市的基本条件。
目前,重庆国资总额已近9000亿元,规模已由2003年的全国第19位跃升为第4位,集团户均资产已达265亿;产业集团资产负债率、金融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由83%、37%降至61%、4%;去年实现利润总额达到109亿元,是2003年的12倍。
整体上市时间表敲定
意见指出,已列为首批整体上市企业但还未完成上市的7户企业,除重庆银行、重庆水务已进入证监会审批程序、中国四联集团已进入辅导程序外,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商社集团、建工控股和重庆信托4家应在今年底前完成上市前的辅导和材料申报工作年。
对未列入首批名单的其他市属国有重点企业,除特殊原因外都应实施集团整体上市。把重庆化医集团、轻纺集团、农垦集团、江北嘴公司、高速集团、水投集团、港务物流集团、交运集团、粮食集团、国际集团、重庆农商行、三峡银行等12户企业作为第二批整体上市重点推进对象,要求在2012年前完成上市前相应的辅导和申报工作。
意见还特别强调,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建立绿色通道,确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对涉及已上市公司的信息,承办部门要注意保密,杜绝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重庆证监局应充分发挥与中国证监会、沪深交易所的沟通协调作用,使相关工作能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确保整体上市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