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券恢复发行
2009年08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秦媛娜
⊙本报记者 秦媛娜
已经暂别市场一个多月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将于8月28日重新启动。昨日财政部通知称,将定于8月28日对推迟发行的吉林、广西、黑龙江和内蒙古4省区政府债券进行代理招标发行。
最新一次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是在7月6日,当时宁波等省区市共发行了119亿元债券,尔后这一债券品种的发行悄然停歇。7月10日,财政部通知推迟原定于7月13日发行的吉林广西黑龙江和内蒙古地方债券,这一举动被市场认是为了防止发行利率过高而做出的调整,因为当时受到央行重启1年期央票发行、大盘新股发行等因素的影响,债市展开了快速下跌走势,各品种债券利率上扬趋势明显。
按照计划,本次发行中的额度安排是,吉林25亿元、广西30亿元、黑龙江30亿元和内蒙古27亿元,合计规模1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