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与宁夏宁阳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棉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履行将增加公司百货店经营面积约17,400平方米(2010年1月1日交付使用)。宁阳棉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一、房屋租赁合同概要
本公司与宁阳棉纺达成合同协议,将租赁其所属位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路56号宁阳大厦地上一至四层房屋,公司将用于经营百货、针织、服装、鞋帽、家电、数码、通讯产品、医药、文体用品等,宁阳大厦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共计九层,本公司租赁地上一至四层房屋面积约17,400平方米,租期10年(201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第1-3年租金为每月34元/平方米,年租金为709.92万元,自第4年起,每年租金增长率为该租赁店面上一年度实际销售环比增长率的50%(如第4年销售比第3年销售增长10%,则租金增长率为5%,34元/平方米X5%=35.7元/平方米),销售收入以每年审计机构审定的数据为准,如销售出现负增长或不增长,则当年租金仍按上年租金标准执行。
二、宁阳棉纺及宁阳大厦情况
宁夏宁阳棉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徐安万;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注册地址为银川市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总资产2.5亿元,年产值8000多万元,年创利税600多万元。公司工业生产主要产品为40S纯棉纱。
宁阳大厦是2009年宁阳棉纺投资建设的一个新项目,占地面积13亩。该大厦共建9层,其中1—4层约17400平方米由本公司租赁经营,其余面积为其自营餐饮及影视娱乐项目。预计总体工程将于2009年底交付使用。
三、房屋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房屋租赁场所:宁阳大厦一层至四层内商用经营场地;
2、租赁面积:约17400平方米;(精确面积以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为准)
3、租赁期限:自租赁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10年(2010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4、租赁价格:前3年每平方米月租金34元,自第4年起,每年租金增长率为该租赁店面上一年度实际销售环比增长率的50%,如销售出现负增长或不增长,则当年租金仍按上年租金标准执行。
5、合同生效条件:宁阳棉纺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起至2009年底向本公司交付经竣工验收的合格租赁房产用地;
6、合同签署地:宁夏银川市。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后,将会在未来增加公司百货业态店面的经营面积,提高本公司整体百货业销售的增长。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租赁合同的签订无须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房屋租赁合同文本附件;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