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经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21日在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举行。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7,797,9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87 |
3、本次会议由王大雄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温建国董事、吴建宏董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杨吉贵监事会主席、张治平监事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胡小波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情况。李明昌总经理、梁钜华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王强副总经理、严喆副总经理、张铭忠副总经理、刘冲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申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申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委托贷款(即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以后3年的有效期内每一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委托贷款利率参照用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5%计算(优惠利率)。
此次关联交易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3年内有效。
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交易双方视情况可将上述委托贷款转为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或转为通过中国海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委托贷款。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7,995,4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59,8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鉴于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此次关联交易相关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有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同意吴建宏先生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67,797,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选举莫锦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67,797,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公证或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贾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