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9年8月1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会董事7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卞平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议案》。
因生产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继续为江阴兴佳塑化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借款、江阴华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借款、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10000万元银行借款、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6000万元银行借款、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4000万元银行借款共计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卞平刚先生、卞复侯先生、卞林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本届董事会提名,推荐7名董事候选人:卞平刚先生、卞刚红先生、卞国宏先生、何红波先生、王桂珍女士、沈晓军先生、马丽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桂珍女士、沈晓军先生、马丽英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经审查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荐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9年9月12日上午9:30开始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茶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对外担保议案》;
(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3)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6、出席会议人员:
(1)2009年9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董事、候选监事和见证律师。
7、参加会议方法:
(1)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09年9月8日—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邮编:214423
联系电话:0510-86229867;传真:0510-86229823
联系人:何兴生先生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股东授权被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项议案投赞成票;对第 项议案投反对票;对第 项议案投弃权票。被委托人对临时提案 (此处填“有”或“无”)表决权并授权投 (此处填“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如本股东未作具体投票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其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卡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卞平刚先生:1964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经济师,曾任江苏三房巷实业集团总公司合成纤维厂科长、三房巷热电厂厂长、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阴金港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无锡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卞刚红先生:1976年3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外经科科长。现任本公司经营厂长,江阴兴仁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卞国宏先生:1968年3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生产科长、研发中心成员。现任江阴新雅装饰布有限公司董事、经营厂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何红波先生:1969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东台市纺机厂项目经理,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外经科科员。现任本公司进出口部经理。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王桂珍女士:1963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江阴市纺织公司科员,江阴市纺织工业办公室科长。现任江阴市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晓军先生:1975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江阴市韭菜港轮渡管理处会计,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现任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江阴暨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
马丽英女士:1971年10月出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律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江阴市支行监审科科员,审计科科员,办公室科员,信贷管理科科员,风险管理科、信贷业务部副科长、副经理,无锡国立(天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无锡滨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律师。
附件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桂珍、沈晓军、马丽英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 月20 日
附件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桂珍,作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桂珍
2009年8 月20 日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晓军,作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沈晓军
2009年8 月20 日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马丽英,作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马丽英
2009年8 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编号:2009-012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卞汝庆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 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我们保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江阴兴佳塑化有限公司、江阴华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提供共计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薛国平先生、薛喜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薛凤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该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0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薛国平先生:1960年6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江阴市化学纤维厂厂长,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办主任。现任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办公室主任。
薛喜庆先生:1972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曾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江阴新雅装饰布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现任本公司车间副主任。
薛凤娟女士:1963年5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现任本公司技术科长、研发中心成员,江阴新雅装饰布有限公司董事。曾主持多项印染新产品的技术攻关工作。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编号:2009-013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阴兴佳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佳公司)、江阴华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伦公司)、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怡公司)、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公司为兴佳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华美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新伦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华怡公司担保6000万元、为华盛公司担保4000万元。上述担保为继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3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为兴佳公司5000万元、华美公司5000万元、新伦公司10000万元、华怡公司6000万元、华盛公司4000万元共计3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详见2008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担保到期后,本公司拟继续为上述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担保。2009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担保议案》(关联董事卞平刚先生、卞复侯先生、卞林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同意公司继续为兴佳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华美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新伦公司担保10000万元、为华怡公司担保6000万元、为华盛公司担保4000万元,共计3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签约生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阴兴佳塑化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法定代表人:薛纪良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非纤维用聚酯切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1875.61万元,负债总额19662.80万元,净资产32212.81万元,资产负债率37.90%;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1565.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阴华美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
法定代表人:薛纪良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超细旦、功能性涤纶短纤维。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0814.31万元,负债总额24711.96万元,净资产26102.35万元,资产负债率46.63%;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1319.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阴新伦化纤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村
法定代表人:卞永刚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差别化涤纶短纤。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751.95万元,负债总额33864.49万元,净资产15887.46万元,资产负债率68.07%;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2543.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阴华怡聚合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卞瑞江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纤维用聚酯切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56604.00万元,负债总额24838.41万元,净资产31765.59万元,资产负债率43.88%;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2754.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阴华盛聚合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三房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秦鹏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化工产品(限纤维用聚酯切片)。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三房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0675.20万元,负债总额10889.51万元,净资产29785.69万元,资产负债率26.77%;2009年1-6月实现净利润1284.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兴佳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2、公司为华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公司为新伦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公司为华怡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5、公司为华盛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江阴市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因生产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继续为兴佳公司、华美公司、新伦公司、华怡公司、华盛公司提供共计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审议过程和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相关法律的要求,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此项担保。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才能生效。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风险是可控的。董事会应积极督促相关被担保方按规定及时归还贷款。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6.95%,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200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