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分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8月10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09年6月29日,公司收到董事王小兰、董事吴速、董事吴国兴、董事靳增勇、独立董事陈庆振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工作调整,及个人工作变动等原因,上述董事请求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职务。董事长王小兰同时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靳增勇同时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董事吴国兴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独立董事陈庆振同时辞去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2009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为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现公司补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补选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有: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及职责范围如下:
1、 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楼东平
成员:濮黎明,戴焕忠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广泛培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建议。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戴焕忠
成员:濮黎明、王金马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楼东平
成员:洪玫、戚濛青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4、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洪玫
成员:戴焕忠、林红卫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预案》
1、公司章程第五条
原文:公司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119号东达城市广场商务楼A座611室。
修正后:公司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中山西路28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09年9月7日下午14点30分在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浙江绍兴柯桥时代广场H座19楼西)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09-33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09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09年8月28日
(六)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9年8月2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09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9月5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股东应在9月5日前或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上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于9月5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快递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09年9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绍兴管理总部
浙江绍兴柯桥时代广场H座19楼西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董宋萍
电话:0575-81182951
传真:0575-81182950
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时代广场H座19楼西
邮编:312000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备查文件:关于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