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9-015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8日在杭州东方通信城A21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朱洪臣董事委托马立宏董事参加,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泽熙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报告或议案:
一.公司2009年上半年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09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截至2009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838,816.13元。按照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0,083,881.61元,以2009年6月30日总股本1,256,000,06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息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7,920,004.48元,结余未分配利润2,834,930.04元结转下次分配。
以上预案将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200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09-01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8月11日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前公示,向公司全体员工就2009年上半年公司规范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合规履行职务情况征求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18日在东信城研发楼B411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两名,一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传真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郁旭东先生主持,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2009年半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得反映出公司200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上半年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上半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