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8月15日家润多将收到长沙银行08年度分红款930万元,此次分红将增厚公司每股业绩0.048元。同时,长沙银行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目前赴港引进汇丰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已达成意向,年底ipo上市几无悬念………”。
二、澄清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就上述传闻向公司参股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核实情况,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长沙银行于1997年8月18日成立。2005年3月,本公司参与长沙银行的增资,出资7,500万元,持有其5000万股,占其注册资本的7.50%。2006年4月,公司以受让方式增持91.20万股。截至目前,本公司出资7,636.79万元,持有其5,091.20万股,占其注册资本的7.45%,为长沙银行第五大股东。上述情况已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2009年8月19日公布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2、长沙银行已于2009年3月与保荐机构签署了上市辅导协议,目前已进入上市辅导阶段,长沙银行将根据上市辅导进展和市场情况,择机选择上市材料申报时间,因此长沙银行上市时间无法确定,“年底IPO上市几无悬念”的报道不属实。
3、“长沙银行赴港引进汇丰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已达成意向”的报道不属实,长沙银行未与汇丰银行就战略合作事宜有达成意向。
4、长沙银行2008年度股东大会已向其监管部门申请延期召开,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暂未确定。
三、必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从2009年8月24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