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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8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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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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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8版:信息披露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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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证券代码:600432     编号:临2009—34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8月11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上午8: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连志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1.本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财会[2009]8 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 号的通知》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因执行财政部财会[2009]8 号文规定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原在未分配利润中计提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变更为在生产费用中提取,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公司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上述专项储备购建相关设备、设施等资产时,按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上述储备支付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等费用性支出时,借记"专项储备"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公司根据财会函(2009)8 号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规定,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了追溯调整,相应调整了2009年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2008年度利润表中相关数据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对合并股东权益的影响数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调增了2009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658,344.2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603,257.29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1,749,705.72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877,009.45元,调增专项储备1,612,632.00元,调增资本公积1,617,340.46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调增了55,086.93元。

      (2)对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数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本公司调增了2009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241,894.80元,其中:调减盈余公积1,749,705.72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378,968.52元, 调增专项储备1,612,632.00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1日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证券代码:600432     编号:临2009—35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至各位监事,有关召开程序合规合法。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学文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32     股票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09—36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吉林昊融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9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09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