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21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13名董事一致赞成,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08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公司两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数据没有影响。
(一)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政策变更
公司对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费用原采用以下方法进行核算:计提上述费用时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实际使用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盈余公积-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于2009年对上述费用改用以下方法进行核算:提取时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所有者权益下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全额计提累计折旧,同时冲减“专项储备”,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对前期已披露的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09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作如下调整: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08年12月31日(千元) | ||
调整前注 | 调整数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33,094,689 | -229,694 | 32,864,995 |
其中:固定资产 | 10,051,335 | -717,103 | 9,334,2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8,039 | 487,409 | 535,448 |
股东权益 | 26,994,324 | -229,694 | 26,764,630 |
其中: 未分配利润 | 12,899,935 | -189,880 | 12,710,055 |
盈余公积 | 4,025,074 | -1,204,098 | 2,820,976 |
专项储备 | 0 | 1,164,284 | 1,164,284 |
注:公司于2009年上半年收购了华聚能源74%股权,对2009年半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标注列数据为针对该事项调整后的数据。
(二)新增利润表“综合收益”等项目
公司在利润表“每股收益”后增列“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该变化对报告期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无影响。
三、批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批准公司自2009年4月1日起将部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由3%变更为0%。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时影响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以下财务数据:200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减少101,061千元、企业所得税支出减少25,265千元、净利润减少75,795千元;影响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1,061千元。
公司本次调整残值率资产范围主要包括:井下资产、部分房屋建筑物、部分地面建筑物、码头建筑物等资产,上述资产在达到预期使用寿命后进行处置时,只有处置费用、不会取得处置收益。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一直执行固定资产3%残值率,公司在处置上述各类资产时,取得的处置收益小于处置费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根据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后,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的真实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防范经营风险,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批准《关于核销坏帐准备的议案》
批准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5,523,961.41元,并相应冲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股票代码:600188 公告编号:临2009-022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国先生主持。
经出席会议监事一致赞成,监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批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批准公司按照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两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批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批准公司自2009年4月1日起将部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由3%变更为0%。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同时影响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以下财务数据:2009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减少101,061千元、企业所得税支出减少25,265千元、净利润减少75,795千元;影响公司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1,061千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固定资产的残值率是根据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变更,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的真实情况,体现会计估计的谨慎性原则。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