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9年8月21日接股东林昌方先生通知: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20日,林昌方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民和股份876,8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本的0.82%,成交均价为14.10元,成交金额12,360,046.70元。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林昌方持有公司股份6,081,6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6%。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林昌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经低于5%。
上述情况具体内容见2009年8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民和股份
股票代码:002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林昌方
通讯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芙蓉方大工业区
邮政编码:3256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9年8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林昌方 |
民和股份、发行人 | 指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民和股份0.82%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姓名(包括曾用名):林昌方
(二)性别:男
(三)国籍:中国
(四)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芙蓉方大工业区
(五)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林昌方先生除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持有民和股份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未来12个月内,林昌方先生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继续处置其拥有民和股份权益的股份,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20日,林昌方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民和股份的股份达到0.82%,其持有民和股份的股份比例减至5%以下。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林昌方持有民和股份的股份6,081,614股,占民和股份总股本的5.66%。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林昌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0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
二、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姓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林昌方 | 6081614 | 5.66% | 876800 | 0.82% | 5204814 | 4.84% |
林昌方先生拥有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民和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民和股份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交日期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操作 | 成交数量 | 成交均价 |
20090811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197,700股 | 15.646元 |
20090812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13,400股 | 15.483元 |
20090813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112,000股 | 14.721元 |
20090814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86,700股 | 14.699元 |
20090817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143,000股 | 13.619元 |
20090818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260,000股 | 12.900元 |
20090819 | 002234 | 民和股份 | 证券卖出 | -64,000股 | 13.042元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林昌方
签署日期:2009年8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林昌方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民和股份办公地点。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烟台蓬莱市 |
股票简称 | 民和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林昌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乐清市芙蓉方大工业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6,081,614股 持股比例:5.6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5,204,814股 变动比例:0.8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昌方
日期:200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