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09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8月24日上午8: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六届四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拟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的议案》。
近日,公司在辽源市与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公司以1775.6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64,392平方米,拟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
辽源市位于吉林省中南部,处于沈阳、长春经济走廊的中心地带,
是一个依托煤炭资源发展起来的工业城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新材料、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汽车零件等产业具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
辽源经济开发区是2001年12月31日经吉林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位于辽源市的西南部,与辽源市区相连。目前,辽源经济开发区已完成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辽源经济发展的平台和强势产业发展的载体。
为充分利用辽源经济开发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抢占先机,积极推进域外建店的步伐,在对辽源市商业现状、未来发展、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及居住状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投资1775.68万元人民币,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拟用于建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
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在辽源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的有关事宜。并对该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投资进度、项目建设期、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等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的意见并具体组织实施。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