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9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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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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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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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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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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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申购、赎回基金等各项交易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3、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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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的编制方为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以及全球富有盛名的指数服务提供商S&P共同编制和维护,体现了指数编制的先进性;该指数涵盖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的债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全面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该指数编制方法、指数数据等相关指数信息透明度高,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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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第五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规定。
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 月30 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安盛”)成立于2007年8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投资”)及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盛融”)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浦发银行51%、安盛投资39%和上海盛融10%。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09年6月30日止,浦银安盛旗下共管理3只开放式基金,即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浦银安盛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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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段福印作为本新基金的首 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本基金成立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债券基金仅有一只,故尚不存在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
公司为充分保护持有人利益,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对待,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并从投资、研究、交易流程设计、组织结构设计、技术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平交易执行效果评估等各方面出发,建立和完善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暂不存在其他与本投资组合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认定的异常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截止2009年6月30日,浦银收益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浦银收益基金在第一季度处于建仓期。1 月中旬债券市场开始快速下跌,基金及时控制了建仓的节奏,在2月份债券市场企稳反弹的过程中进一步增加了5年-7 年期国债的投资,稳步提高债券投资比例,在3 月份主要通过一级市场增加了信用债券的配置。浦银收益基金在第二季度已经完成建仓,处于基金的正常运作状态。在具体操作方面,主要是通过一级市场增加了信用债券的配置,并在5月底6月初减持了部分利率产品。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09年上半年,在中国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作用下,中国经济出现了明显的触底反弹迹象,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PMI均出现反弹,尤其是货币信贷、固定资产投资回升非常迅速。期间债券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的波动。
从年初到2月上旬,由于银行信贷的大量投放,缓和了中国经济继续恶化的预期,机构投资者开始不断减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增加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导致债券市场的快速下跌。从2月中下旬至4月中下旬,在获利盘抛压有所减轻之后,市场收益率企稳。期间宏观经济数据多空交织,投资者对经济复苏的信心逐步增强,市场通胀预期开始显现,导致市场收益率下行有限。在资金配置压力与中长期通胀预期的博弈中,债市很难走出趋势性上涨或者下跌行情,债市呈现出窄幅震荡的格局。从4月底到5月底,在机构配置的推动下,债券市场,尤其是信用产品,走出了一个月左右的反弹行情。从五月底到六月份,受通货膨胀预期明显增强和新股IPO重启对债市利空的预期双重打击下,债券市场一路下跌,收益率上升明显。
展望下半年,中国经济恢复的态势比较明确,但是基础还不太牢固,宏观经济政策还将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同时,需要密切关注货币信贷政策的微调可能引起的市场波动。所以,下半年的债券市场面临着基本面、资金面的不确定性,预计下半年市场利率具有一定的上行动力。其中,短端由1年央票重新定位,长端由通胀预期引导,可能在一定范围内走出震荡整理的走势。与利率产品相比,信用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可能更加明显。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估值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陈篪先生、风险管理部总监戴刚先生、IT总监刘元平先生、金融工程部总监陈士俊先生、基金会计部经理陈燕女士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公司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参与或决定基金的估值。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第三条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自2009 年1月1 日至2009 年6 月30 日止期间未进行收益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上半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上半年,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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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基金份额总额246,710,486.09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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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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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1186号《关于核准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募集期间为2008年11月24日至2008年12月23日。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71,085,953.03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19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12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71,272,160.17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86,207.1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本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本基金还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投资二级市场股票以及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但上述非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9]4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ii)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iii)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外币交易
不适用。
6.4.4.13 分部报告
不适用。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如下: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2008年9月16日之前按停牌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自2008年9月16日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8年4月24日之前按照0.3%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8年4月24日起至2008年9月18日止按0.1%的税率缴纳。自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0日成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免予披露2008年年报。本基金关联方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及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报告期内,上述关联方未发生任何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1.1 股票交易
无。
6.4.8.1.2 权证交易
无。
6.4.8.1.3 债券交易
无。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0.6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4.8.2.3销售服务费
无。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结算账户,该资金实质上类似于存放在托管银行的存款。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2月30日,因此上年度可比期间无数据。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9 期末(200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7.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原董事Emmanuel Vercoustre先生离职,公司于2009年3月3日作出决议,并于2009年3月5日向监管机关进行了报告。
(2)公司董事Bruno Guilloton先生任职,公司于2009年3月3日作出决议,并于2009年3月5日向监管机关进行了报告。
(3)原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基金经理杨典先生离职,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作出了决议,并于2009年5月21日进行了公告。
(4)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基金经理张建宏先生、方毅先生任职,公司于2009年5月20日作出了决议,并于2009年5月21日进行了公告。
(5)2009年6月4日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该基金基金经理林峰先生正式任职。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有改聘情况发生。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注:1、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标准
●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严格;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 具备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地为基金提供研究服务支持;
● 佣金费率合理;
● 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单元的程序
●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于2008年12月30日成立,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免予披露2008年年报。公司于2008年底租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单元,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更情况。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基金简称 | 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 |
交易代码 | 51911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12月30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46,710,486.09份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进行自上而下的分析,通过信用分析为基础进行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主要对固定收益市场各种资产定价不合理产生的投资机会进行充分挖掘,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宏观经济和债券市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分析的基础上,把握市场利率的趋势性变化与不同债券的价值差异,通过久期配置、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同时,在比较债券类资产与权益类资产投资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的调整以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收益、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形下,其风险和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顾佳 | 蒋松云 |
联系电话 | 021-23212812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guj@py-axa.com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1-33079999 或 400-8828-999 | 95588 | |
传真 | 021-23212985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py-axa.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112,061.92 |
本期利润 | 2,801,971.92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6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0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7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49,139,786.0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1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00% | 0.06% | -0.10% | 0.03% | 0.10% | 0.03% |
过去三个月 | 1.10% | 0.07% | 0.42% | 0.05% | 0.68% | 0.02% |
过去六个月 | 1.00% | 0.07% | 0.42% | 0.08% | 0.58% | -0.0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00% | 0.07% | 0.44% | 0.08% | 0.56% | -0.01%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段福印 | 基金经理 | 2008-12-30 | - | 11 | 段福印,华东师范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获得CFA资格。1998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华夏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发行与研究工作,2002年9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宏观经济研究与固定收益组合管理。2007年4月段福印先生进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筹备组)投资部担任固定收益投资经理之职,主要负责宏观经济研究和固定收益组合管理,直至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
刁羽 | 基金经理助理 | 2009-3-2 | 2009-6-20 | 2 | 刁羽先生,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博士,西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与管理硕士。2007年3月至2009年2月期间,在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先后担任研究员、交易员以及投资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3月刁羽进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债券基金经理助理之职。 |
资 产 |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30,510,557.31 | 771,205,128.53 |
结算备付金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0,170,000.00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210,170,000.00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20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594,899.86 | - |
应收利息 | 2,778,112.74 | 30,848.20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198.72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89,344.82 |
资产总计 | 255,053,768.63 | 971,325,321.5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00,000,000.00 |
应付赎回款 | 5,485,841.69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63,463.75 | 13,698.13 |
应付托管费 | 50,296.54 | 4,214.81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3,475.00 | -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10,905.58 | - |
负债合计 | 5,913,982.56 | 200,017,912.9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46,710,486.09 | - |
未分配利润 | 2,429,299.98 | 35,248.4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49,139,786.07 | 771,307,408.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5,053,768.63 | 971,325,321.55 |
项 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5,034,680.07 | - |
1.利息收入 | 5,542,469.96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90,228.99 | - |
债券利息收入 | 4,779,420.97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72,820.00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331,876.07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331,876.07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0,090.00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34,176.18 | - |
二、费用(以“-”号填列) | 2,232,708.15 | - |
1.管理人报酬 | 1,532,014.78 | - |
2.托管费 | 471,389.12 |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9,889.12 | -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其他费用 | 219,415.1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01,971.92 | - |
所得税费用(以“-”号填列)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01,971.92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771,272,160.17 | 35,248.44 | 771,307,408.6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801,971.92 | 2,801,971.9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24,561,674.08 | -407,920.38 | -524,969,594.46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1,725,326.20 | 4,581.11 | 11,729,907.31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536,287,000.28 | -412,501.49 | -536,699,501.77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46,710,486.09 | 2,429,299.98 | 249,139,786.07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实收基金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6月30日 |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 1,532,014.78 | - |
其中:当期已支付 | 1,368,551.03 | - |
期末未支付 | 163,463.75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6月30日 |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 471,389.12 | - |
其中:当期已支付 | 421,092.58 | - |
期末未支付 | 50,296.54 | -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工商银行 | - | 9,819,520.00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 - 2009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 - 2008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 | 30,510,557.31 | 481,191.42 | - | - |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 |||||||||
证券 代码 | 证券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 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122956 | 09常高新 | 2009-6-5 | 2009-7-10 | 100.00 | 100.00 | 2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210,170,000.00 | 82.40 |
其中:债券 | 210,170,000.00 | 82.40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30,510,557.31 | 11.96 |
6 | 其他资产 | 14,373,211.32 | 5.64 |
7 | 合计 | 255,053,768.63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 | - |
C0 | 食品、饮料 | - | -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 | -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 | -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24 | 合计 | 0.00 | 0.00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0,116,000.00 | 24.13 |
2 | 央行票据 | 19,516,000.00 | 7.83 |
3 | 金融债券 | 69,855,000.00 | 28.04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69,855,000.00 | 28.04 | |
4 | 企业债券 | 60,683,000.00 | 24.36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210,170,000.00 | 84.3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022 | 08国债22 | 300,000 | 29,922,000.00 | 12.01 |
2 | 098071 | 09岳城建债 | 200,000 | 20,502,000.00 | 8.23 |
3 | 080225 | 08国开25 | 200,000 | 20,030,000.00 | 8.04 |
4 | 080222 | 08国开22 | 200,000 | 20,020,000.00 | 8.04 |
5 | 122888 | 09常高新债 | 200,000 | 20,000,000.00 | 8.03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1,594,899.86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778,112.74 |
5 | 应收申购款 | 198.72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4,373,211.32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3,667 | 67,278.56 | 7,016,392.10 | 2.84% | 239,694,093.99 | 97.16%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1,263,782.19 | 0.51% |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 771,272,160.17 |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771,272,160.17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11,725,326.20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536,287,000.28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246,710,486.09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债券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泰君安 | 1 | - | - | 328,347,848.23 | 96.86% |
海通证券 | 1 | - | - | 10,653,143.90 | 3.14%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
券商名称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国泰君安 | 1,178,000,000.00 | 100.00% | - | - | 0.00 | 0.00% |
海通证券 | - | - | - | - | 0.0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