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8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股票代码:600525 公告编号:2009023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8月2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9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91216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7%。董事长许晓文先生因公出差,会议经半数董事推荐由倪昭华女士主持,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121606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