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开发有关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根据控股股东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司于2009年8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拟与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在四个能源项目上开展合作,现将有关内容披露如下:
一、上海临港燃气发电项目
双方合资设立上海临港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名称暂定),合作开发建设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项目。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核准文件,项目规模为4台35万千瓦级燃气发电机组。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37,000万元。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89,050万元,认缴比例为65%;上海电力认缴出资47,950万元,认缴比例为35%。公司投资上海临港燃气电厂一期项目已经第二十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上海漕泾电厂2台100万千瓦燃煤机组项目
1.双方同意以现金出资方式对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批复,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经营上海漕泾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约840,000万元,注册资本约168,000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将更名为上海漕泾发电有限公司,股东方持股比例为:公司持有35%的股权,上海电力持有65%的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投资属于董事长决策范围。
3.有关增资具体事宜,双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海漕泾IGCC(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Integrated Gasification Combined Cycle】)示范项目
双方拟合资设立上海漕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名称暂定),共同投资建设上海漕泾IGCC示范项目,研究开发更高效、更洁净的能源利用技术。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9,800万元,认缴比例为49%;上海电力认缴出资10,200万元,认缴比例为5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投资属于总经理决策范围。
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上海闵行燃气发电项目
双方拟合资设立上海闵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名称暂定),共同投资建设上海闵行发电一期项目,项目规模为2台35万千瓦级燃气机组。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3,500万元,认缴比例为35%;上海电力认缴出资6,500万元,认缴比例为65%。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项投资属于总经理决策范围。
目前项目尚处于前期开发阶段,公司将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